醫局擴藥物名冊 組織促檢討審批標準
【明報專訊】醫管局2012/13年度獲政府額外撥款2.3億元,在藥物名冊中增加3種癌症藥物,以及擴闊50種藥物的應用範圍,估計額外有2.3萬名病人受惠。有病人組織歡迎有關措施,認為可減低病人的負擔,不過組織關注新納入名冊內、用以治療多發性硬化症的藥物,仍保持要病人能走100步才批准用藥的準則,或未能令有需要的病人受惠。
毋須資產審查
新藥物名冊今年4月1日起生效。新納入的3種藥物,分別用作治療結直腸癌、多發性硬化症、胰腺癌及膀胱癌。病人以往自費買藥,平均每年要5至6萬元;藥物納入名冊後,病人只需醫生確認病情符合用藥資格,即可以標準藥費10元買藥。
用以治療多發性硬化症的干擾素,以往屬安全網藥物,病人通過資產審查後,需要步行100步,證明有一定活動能力始獲審批。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指出,藥物納入名冊後,毋須資產審查,但仍會保留100步的審批標準。他說,藥物對病情已惡化的病人幫助不大,因醫管局資源有限,資助病人用藥需要考慮成效、安全性及成本效益。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說,多發性硬化症病人會逐漸失去活動能力,100步的標準,或令不良於行但整體健康不太差的病人難以受惠。他明白醫管局要考慮成本效益,但病人的生活質素亦不可忽視,希望當局可與病人組織檢討審批標準,令更多人受惠。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