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18, 2011

慈善組織監管

除牌慈善團體 善款無法追
雲南狎孤社工案揭監管漏洞

【明報專訊】法律改革委員會正研究加強監管慈善組織籌款的立法建議,本報將於連續數個周一,為讀者剖析現時慈善組織籌款的監管問題。今天首先報道,在雲南狎孤的香港社工李國華雖於今年1月被判囚,但其創立的施比受協會籌得的30萬元捐款如何處理,至今仍未解決。

撤免稅資格團體增 善款去向未披露

香港施比受協會雖已被撤銷免稅慈善團體資格,但因現行法例漏洞,當局原來無法永久凍結或討回該會滾存的逾30萬善款。警方消息稱,只能循善款籌集時是否涉欺詐善長的方向調查,望能阻止李國華最終成為善款的「得益人」。

事件並非孤例,09/10年便有97個團體被撤銷免稅資格,較08/09年度激增兩倍,這些團體籌得善款的去向成謎,因負責監管的稅務局沒有披露。

前社工李國華早年創辦免稅慈善機構香港施比受協會,協會聲稱宗旨是資助雲南鄉間的孤兒院,吸引不少善長包括義工岑丹鳳捐錢。後來岑丹鳳揭發李國華竟涉淫辱內地孤兒院多名女童,李國華最後於今年1月被香港法院被判監8年,施比受協會的銀行戶口同日被暫時凍結,連協會網站也跟消失。但原來善款爭議仍未完結。

警查是否涉騙 盼追回款項

岑丹鳳透露,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近日與她面談,查問有關施比受協會募捐善款詳情。據她了解,警方是希望調查善款當初收集是否涉刑事,例如有否欺騙善長,若有證據,警方希望再作檢控,並向法庭申請把施比受協會滾存的逾30萬善款視為犯罪得益,以從速討回,免最終落入李國華或相關人等手裏。但警方暫仍未能掌握足夠證據行動。

岑丹鳳引述警官稱,警方關注的是現時籌款行政費無監管,故擔心施比受協會的負責人可能巧立名目,濫用善款。

警方消息人士證實,警方確關注施比受協會善款的去向,現時關鍵是欲了解當初該會籌款時,是否有人曾就捐款用途誤導善長或涉不適當處理善款。警方發言人呼籲,若市民有任何涉及非法籌款或懷疑行騙的罪案消息,應向警方舉報。

岑丹鳳稱,欣賞警方鍥而不捨的態度,但今次事件反映,現時缺乏法例監管慈善團體的善款收支透明度、善款使用及善款凍結問題。她批評施比受協會成立及曾獲稅局免稅資格多年,卻因僅以社團註冊,致一直毋須公開善款收支(見另稿),她促當局改革制度,從速制定慈善法。

稅局:團體解散須捐出資產

稅務局發言人則證實,今年1月已撤銷了施比受協會的免稅資格,但以保密條款規定為由,沒公開撤銷資格的原因。稅局指出,《稅務條例》沒授權它凍結被取消免稅資格的慈善團體的資產及銀行戶口,但稅局會要求要申請免稅資格的慈善團體,要具備規管其活動的文書,文書要確保團體收入及財產只能用於促進其所列明的慈善宗旨、禁止成員之間分攤入息及財產,並在解散時把餘下資產捐贈其他相同宗旨的慈善團體。

明報記者 陳志偉

免稅慈善「社團」 財務毋須公開
【明報專訊】狎童社工李國華創立的免稅慈善社團「香港施比受協會」,究竟收過多少善款?做過幾多善事?行政費有幾高?主要成員是誰?這四大核心問題,無論是善長或記者都得不到答案,因本港法例一直存在嚴重漏洞,便是以社團形式成立的免稅慈善團體毋須向外交代成員資料或財務收支,令善長被迫「摸黑捐款」。一旦慈善社團因主要成員失蹤或判囚而暫停運作,善款去向外界即無從監察。

善長欲查善款 警拒公開資料

揭發李國華淫行的女善長岑丹鳳,談到善款的「零透明度問題」至今仍一肚氣。她透露,年前已覺得施比受協會由運作到善款處理幾乎由李國華「一腳踢」做法不妥,但她欲調查善款去向卻處處碰壁,因公司註冊處沒有資料,批出非牟利社團資格的警方牌照科卻又以私隱為由,拒公開協會的社團註冊資料。她質疑政府做法不當,剝奪了捐款者的知情權。

據資料,現時獲免稅資格的慈善團體主要分兩大類,第一類財政透明度較高的,是按《公司條例》以擔保有限公司成立,它每年須把董事名單、已核數的財務報告包括善款收支加入公司註冊資料,公眾可隨時查閱;第二類則是財政透明度較低的、僅按《社團條例》成立的社團(如施比受協會),雖然這類免稅慈善社團仍須每年編製財務報告,但卻只須向稅務局或社署交代,有關財務報告毋須公開給公眾或善長查閱。

現時本港有超過6000個獲免稅資格的慈善機構,稅局未能提供當中有多少以社團形式成立,亦未有回應外界質疑免稅社團財政透明度低的指控。

不過稅務局發言人強調,不論是免稅社團還是有限公司,稅局都會不時查核其宗旨是否仍具慈善性,有否違規,或有否妥善編製財政報告。若稅局發現有免稅團體違規或已停止運作,有權撤銷其免稅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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