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聯會大反撲【本報訊】時薪 28元的最低工資 5月實施,但會員公司僱用達 50萬人的香港僱主聯合會在最後階段大反撲,向全港僱主發出呼籲,建議修改月薪僱員的僱傭合約,計算僱員最低工資時,飯鐘、休息日不作受薪處理,令低薪打工仔對最低工資帶來較合理薪酬的願望落空。職工盟狠批僱主聯會是無良僱主會,是向全港打工仔宣戰。
籲飯鐘及休假不計薪金
2011年03月22日
僱主聯合會今日在一些報章刊登「最低工資--給僱主的建議」公告,該會主席陳祖澤指出,最低工資法例是以工作時數乘以 28元時薪計算,但一般僱傭合約是月薪制,僱員同時享有休息日、年假及飯鐘等,法例並沒有規定休息日及用膳時間為有薪。因此,計算最低工資時便出現混亂。
他舉例說,一名僱員在一個 31天的月份中,每周休息兩天,工作 23天,每天 9小時和 1小時飯鐘。
李卓人斥扭曲事實
以 28元時薪計,純計算 23天和每天 9小時工作時數,月薪為 5,796元。若把飯鐘和休息日亦列入計算最低工資,僱主需額外支付逾 2,600元,包括休息日 2,016元,飯鐘 644元。
聯會建議,月薪制的僱主需與僱員檢討僱傭合約內容,並在 5月前處理,非工作時數或日數為無薪,以及用膳時間等不需工作的時間,均不作受薪處理。但聯會同時提出,修訂合約時,僱員現時的每月工資水平不應減少。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反駁說,僱傭合約無寫明飯鐘及休息日有薪,但這是約定俗成,各人均知道,僱主會不應扭曲事實,甚至公然教僱主走法律罅。雖然僱主不能單方面修改僱傭合約,但有可能逼僱員簽同意書。他強調,最低工資是讓低薪僱員獲得 28元時薪保障,現時約有 27萬人,佔全港打工仔一成,聯會卻令他們無法獲得應有的 28元時薪,他對聯會表示極度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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