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3, 2011

活化廳: 放學拍拖實驗

可申報「其他學習經歷」鐘數
藝團邀學生做拍拖實驗

2011年2月13日
(星島日報報道)若戀愛是人生必修課,為何有人總重複犯錯?明天情人節,是否只有送花食飯?有藝術團體邀高中生拍拖去換取「其他學習經歷」(OLE)鐘數,諷刺學校全權決定學生應該學習甚麼,窒礙全人發展。教育局表示,不鼓勵學生自行安排校外活動,認為欠缺教師指導會影響學習成效。

  記者:楊耀登

  就讀中五的江卓珊,不滿由學校決定學生應該學習甚麼,去年八月起和就讀知專設計學院的李偉盛,找藝術機構「活化廳」合作,籌辦「其他學習經歷=放學拍拖實驗」活動。

  江卓珊說:「所有事都是(學校)由上而下安排,學生便不懂自己搞活動,可能等到讀大學才有機會,這樣是阻礙學生全人發展。」這項「其他學習經歷=放學拍拖實驗」活動,在本月邀請全港高中生在拍拖後到活化廳填寫報告,回答「這次拍拖學習到甚麼」、「個人或對方的表現有何需要檢討」、「推薦拍拖活動或地點」等問題,活化廳便會簽發證書,讓學生交回學校申報其他學習經歷鐘數。

  教育局稱應由校方主導

  活動策展人黃慧妍指:「戀愛是重大人生課題,學校卻從來沒有教人怎談戀愛,學校認為聽陳太(陳方安生)演講是學習,拍拖就不是學習,但其實有些人由小到大拍拖都犯同樣的錯,直到三十多歲仍改不了。」

  江卓珊認為,拍拖可學習如何處理人際關係,她曾嫉妒前男友與其他女性過從甚密,不時借故吵架,她說:「其實有很多事不是想到就要說出口,可以豁達點,不要互相挑剔。」

  對於學生自行設計其他學習經歷,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學校在籌劃課程時擔當主導角色,學生毋須自行安排其他學習經歷,學生在欠缺教師專業指導下,其學習成效或會受影響,局方不鼓勵學生自行安排校外活動,再向學校申報鐘數。

  校長恐為鐘數而拍拖

  教育評議會主席鄒秉恩批評,政府將其他學習經歷活動認可權全交予校方,導致有學校為免麻煩而統一安排活動,扼殺學生的學習自主性。他認為,局方應檢討現行政策,以個案形式解釋何為認可活動,又可參考現時教師「持續專業發展時數」做法,讓學生與老師自議活動。

  香港中學校長會主席阮邦耀表示,機構若能為學生安排輔導,正面指引學生處理兩性關係,他相信活動能有正面效應。他擔心活動若欠缺輔導,只單純為學生簽發鐘數,會導致有學生為簽發鐘數而拍拖。

  根據新高中課程中,學生於三年內將百分之十五的課時,合共四百零五小時,作為其他學習經歷;學生須參加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與工作相關經驗、藝術發展和體育發展等五個範疇的活動,以協助全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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