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09, 2011

保護南生圍1.23圍國金

保護南生圍
團體號召 1.23圍國金

2011年01月09日
【本報訊】恒基地產就南生圍發展大計上訴期限將於周四( 13日)屆滿,恒基極有可能在日內提出上訴。關注南生圍的民間組織發動抗爭,呼籲本月 23日全城總動員,包圍恒基總部所在的國金中心。發起人指南生圍最近一再受破壞,香港人有需要站出來保 衞這片綠色天地。

恒基原擬在南生圍興建 2,000多個豪宅單位及高爾夫球場,惟因未能符合城規會提出條款,規劃許可於上月屆滿。上訴期限是本月 13日,估計恒基將會提出申請。先後發動過萬人聯署及千人示威反對南生圍發展的 facebook群組召集人鄺俊宇,決定再發起包圍國金行動,向推土機說不。

向恒基施壓 促放棄上訴

鄺俊宇說,南生圍最近不斷遭受破壞,除夕離奇二級火將這片恍如世外桃源的美景燒毀,近日又有人在魚塘動工。 1.23大遊行有三大訴求,第一向政府施壓,要求當局正視南生圍保育;第二向警方施壓,促請警方全力緝拿縱火元凶;第三向恒基施壓,希望迫使發展商放棄上訴,還地於民。

南生圍連串民間抗爭行動說明公眾保育意識高漲,最近高等法院一宗上訴聆訊,也彰顯了香港的綠色公義。 12名元朗廈村的鄧姓土地業權人,於 2007至 2010年間容許農地被填平,並違例發展貨櫃場,沒有理會規劃署警告,被判罰款數萬至十萬元不等,各人不服上訴,上月底被高院駁回。

高院暫委法官陳慶偉在判案書指出,各人的罰款金額僅屬條例規定最高罰款額的 3%至 10%,原審裁判官也沒有額外就違例處以每日罰款,這處理方法已屬非常寬大。陳官認為,阻止土地擁有人將土地違規改作其他用途的最有效方法,是剝奪他們從更改土地用途中取得的利益。

判案書指出,現今的香港社會大眾對城市規劃、環境保育的意識日益加強,法庭也有責任對純因一己私利公然違反法律的人士,頒佈更具阻嚇力的刑罰。此等案件判刑的首要考慮,是要剝奪非法更改土地用途的得益,另外也需加上阻嚇性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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