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04, 2010

全國總工會斥富士康違法

全國總工會斥富士康違法
2010年11月04日
「每月加班超過 100小時,這還不算違法?」中華全國總工會民主管理部部長郭軍,在談及早前富士康跳樓事件時,直言這不僅是工時、工資,而是企業管理的問題。

中國新聞周刊、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合辦第六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國際論壇,郭軍昨日出席作出以上陳述。截至今年 5月 26日,富士康在內地的工廠共出現 12宗員工跳樓事件,造成 10死兩重傷。郭指出,富士康事件在社會上引發極大爭議。

半軍事化管理壓力大

據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調查,去年富士康員工每月加班達 117小時,有的甚至高達 140小時。內地 2005年 1月 1日起實施的《勞動法》規定,工人每日延長勞動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逾 36小時。

郭軍認為,富士康採取了福特式的企業管理,員工如同差利卓別靈( Charles Chaplin)在《摩登時代》( Modern Times)中扮演的角色,八小時工時外還不一定有自由時間,加上其「半軍事化」管理特色,「如此情況下,讓員工以甚麼樣的心態去承受這樣的重壓」?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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