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06, 2010

舊樓研整條街統一管理

舊樓研整條街統一管理
或委非政府組織設管理公司
【明報專訊】今年初馬頭圍道塌樓事件發生後,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舊樓管理問題引來關注。據本報了解,將於下月公布的《施政報告》將交代如何監管及管理現時沒有業主法團的舊樓區域,其中或會找試點,由非政府組織成立管理公司試行管理整條街道的舊樓。房協主席楊家聲接受查詢時稱,若政府要做舊區管理,應立法強制性派出管理公司,以公帑進行維修後,可以「釘契」,將來收回開支。

馮檢基﹕一定要立法

民協社會服務中心2003年曾向政府提議整街管理方案,民協馮檢基透露,半年前政府官員曾在非正式場合詢問他意見,提到如果不給予非政府組織權力,他們能否做到管理的工作。馮檢基認為這做法不通﹕「要我們逐家逐戶去求對方授權我們管理,這是不可能成功的。」他強調政府一定要立法,強制收回整條街的管理權。

房協主席楊家聲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不知政府有何構思,但他曾經向政府建議立法強制派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舊樓。他形容這做法是「安全行先」,先由政府墊支維修和拆除僭建,確保不會危害市民安全,然後政府可以將物業釘契,「日後賣樓再還給政府」。

房協:主席倡公帑維修再釘契

根據楊家聲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向政府登記後,委派到不同的舊樓,接管管理的工作。至於管理費則由公帑支付,但費用是定價,以反映管理公司的責任。他相信這做法反有助舊樓業主主動做好管理﹕「如果強制去做,很快會有業主即刻講『我自己來』。」

當年民協社會服務中心的建議也是要政府動用權力收回管理權,他們建議一個為期三年的「舊型大廈管理社區支援計劃」,由他們以管理人身分,聘請及監督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對象是樓齡超過30年、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唐樓,然後會將15至20幢類似的樓宇一同管理,增加計劃的成本效益。他們亦計劃組織業主成立「座代表管理委員會」,讓業主逐步接管及監督管理公司的責任。

當時他們建議的試點是深水北河街、大南街、南昌街、基隆街交界的16幢唐樓。馮檢基表示,數年前曾向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的林鄭月娥推介過這建議,當時林鄭月娥都答允會考慮,但後來她調去另一職位,便沒有了下文。

明報記者 周展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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