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擅停藥 醫院少跟進
2007年10月16日
【明報專訊】引爆倫常慘劇的兩孩之母麥福泰曾在青山醫院留醫,親友指她一直抗拒服藥,未知是否因此未能控制病情,釀成慘劇。
副作用大 九成出院者停藥
家連家精神健康倡導協會社工Annie指出,大部分精神病患者會認為自己並無問題,加上「藥物副作用大,輕則令人癡肥,重則抽筋、作嘔、流口水、肌肉不協調,帶覑這些徵狀出街,難逃歧視眼光」,於是九成出院的精神病康復者,曾自行停止服藥,甚至拒絕到醫院覆診,任由病情不受控制,病發風險大增,而發作後病情勢更嚴重,用藥量亦增加,因此,愈嚴重患者愈抗拒覆診。
精神科專科醫生李永堅說,現時醫院有一套覆診機制,精神病人出院後兩星期便要回醫院覆診。青山醫院發言人則指出,如門診病人未能如期覆診,院方會因應病人的性質,由社工或職員致電提醒,或由社康護士家訪跟進。
「三級制」高危才家訪
但Annie及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主任彭鴻昌均指出,醫管局曾向他們表示,醫院內部將出院的精神病康復者以「三級制」劃分。彭說,當他們不肯覆診時,第一級的患者由於情較輕微,院方不會即時處理,第二級則會致電或寄信提醒病人覆診,有暴力傾向或獨居的第三級高危者才會有社康護士家訪,約佔總患者人數兩成,其餘八成人若自行停止服藥,院方或會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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