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07, 2005

《校本條例》司法覆核

天主教司法覆核校本條例[19:04]
2005/12/07

天主教香港教區入稟高院要求就《校本條例》進行司法覆核,指有關條例違反基本法。

天主教香港教區指,基本法訂明政府應參照一直以來的教育制度,在訂定新政策時,亦要以過往的教育制度為基礎,基本法亦指出,宗教團體在九七後仍然可以繼續辦學或是醫院,而學校本身有自主權及享有學術自由,宗教團體辦學亦可照舊提供宗教教育。但《校本條例》要求在校董會中加入家長及校友等成員,令辦學團體的權力減少,違反了基本法賦予宗教團體辦學的權利,故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對《校本條例》進行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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