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4, 2005

公私營合作

公私營合作非「利益輸送」[17:21]
2005/09/14

效率促進組稱,公營部門與私營機構合作計劃與私營化不同,不涉及擁有權的永久轉移,絕非「利益輸送」。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效率促進組今天在西灣河文娛中心舉辦公營部門與私營機構合作計劃研討會,介紹計劃的重點概念,如分擔風險、融資、法律事宜及制訂業務計劃,逾400名公務員和非政府機構代表參加。

效率促進組副專員鮑彥誠表示,該計劃與私營化不同,並不涉及擁有權的永久轉移;也絕不是「利益輸送」,因為在落實計劃時,均與承辦商訂明合約,詳列計劃的目標及成果,並在整個合約期內,密切監察承辦商的表現。

鮑彥誠說:「每項計劃也經過嚴謹、公開、高透明度及公平的採購程序,按各標書的優點及效益作甄選。」

效率促進組認為,由於參與計劃的公務員及非政府機構人員與日俱增,有需要為他們提供合適的培訓,今年7月便曾舉辦類似的研討會。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