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31, 2005

「楊震裁員事件」

楊震社會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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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震事件(V)

社署促機構重聘被炒社工
指「楊震裁員事件」無做到良好管治

【明報專訊】資深社工涉嫌被社福機構無理解僱的「楊震事件」擾攘逾半年,終於有新進展。社會福利署已完成調查,並發信通知機構,指機構在裁員事件中沒有做好 「良好管治」,在過程中諮詢員工不足,並建議「機構應檢討有關解僱決定,例如安排機構內另一個工作崗位給受影響員工」。據社工工會指出,今次是首次有社福 機構因裁員而被社署要求「檢討」的個案。

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楊震)家庭部社工主任麥尤美韶今年1月,向社署整筆過撥款督導委員會(委員會)投訴被無理解僱,上月勞資雙方進行聆訊,結果為﹕

●機構在服務重整過程中,未有充分諮詢員工﹔

●作為一個良好僱主,若不是因財政壓力或員工表現問題,應考慮把員工調職,而不是裁員﹔

●機構沒有參考「整筆撥款手冊」中的良好管治指引﹔

●建議機構重新考慮有關解僱決定,例如安排另一個工作崗位給她。

建議安排另一工作崗位

社署已發信通知楊震有關裁決,並要求3星期內(本周末)回覆。不過,社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補稱,機構今次並「沒有違反整筆撥款規則」,只是沒有按照「良好管治」的指引。楊震發言人稱,事件已告一段落,不會有進一步回應。

事主麥太表示,對裁決感到安慰,但擔心裁決對機構只是「純粹建議」,沒有約束力,她又指,事件鬧得不愉快,將不會重返機構。楊震職工會發言人盧愛月稱,事件 「還了同事及當時人一個公道」。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張國柱表示,今次是首次有社福機構因裁員而被社署勒令「檢討」,以往案例多被歸類為勞資糾紛,他希望其他社福機構在裁員減薪時要以這次事件「引以為鑑」。

不過,楊震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高層則表示,社福機構也希望保留人才,不想無故解僱員工,但他不願公開裁員的真正原因。他又認為,整筆過督導委員會只是一個聆聽投訴的單位,只能就機構是否違反撥款規則作出裁決,由於今次只是涉及「不良好管理」原則,認為事件是機構「內政」,已超出委員會處理範疇。

明報記者譚蕙芸

楊震社會服務處每年獲資助6000萬

【明報專訊】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楊震)於1967年成立,是一間有教會背景的中型社福機構,現有300多名員工,每年獲政府資助6000萬元。

楊震的服務包括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幼兒園、長者社區中心、長者家居護理、弱智人士支援及就業輔導、青少年服務、南亞裔人士服務、學校社工服務等,機構幹事為陳藜生,董事會主席為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鄭之灝。

過渡期補貼約500萬

社署於2001年改變社福機構的津助制度,由實報實銷轉為整筆撥款,為了保障資深社工(定影員工)的福利,社署亦向機構發放5年的「過渡補貼」,令資深社工每年有增薪點。楊震現時有一半員工是「定影員工」,2004年度楊震獲發的過渡期補貼約為500萬,今次被裁的麥太是定影員工,離職前月薪5萬元。

社署為監察整筆撥款的進度,遂成立「整筆撥款督導委員會」,成員包括社署署長、社福機構主管和工會代表,並處理社工在新撥款制度下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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