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18, 2012

蒲窩悄悄染紅

蒲窩悄悄染紅 趕絕藝術青年
創作天堂變洗腦基地

蘋果日報 2012年11月18日

【本報訊】洗腦國民教育陰霾未散之際,昔日為追逐藝術夢想青少年提供創作環境的蒲窩青少年中心,卻悄悄被專辦洗腦團的中華青年交流中心入侵。本報發現去年底宣告由青少年藝術搖籃轉型文化保育的蒲窩,其位於舊香港仔警署的會址,亦同時成為中華青年交流中心辦事處,涉嫌違反優惠批地條款。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是「機構僭建」。
記者:張岳弢 林偉聰

中華青年交流中心持旅行社牌照,不僅在網頁上顯示其香港辦事處地址在香港仔大道116號蒲窩青少年中心,即使是由交流中心舉辦的國情研習班、國內交流團的單張,上面提及的報名及查詢地址,亦是在香港仔大道116號,電話及傳真號碼亦與蒲窩一樣。

涉違反優惠批地條款

中華青年交流中心與蒲窩同屬和富社會企業屬下機構,主席正是近年主力搞洗腦交流團的港區人大代表李宗德。不過,政府在1995年將舊香港仔警署批予蒲窩青少年中心作為會址,每年收取象徵式1元租金時,租約條款同時訂明,會址不得轉予其他機構使用。

負責將舊香港仔警署批予蒲窩的政府產業署確認,根據租約條款,蒲窩青少年中心如擬將該物業分租或轉租予其他機構或組織,須事先徵得政府書面同意,而自租約生效至今,並無接過申請,產業署亦無收過有關該物業被更改用途的投訴。

該署在接獲本報查詢後曾到舊香港仔警署實地視察,並無發現有其他機構或組織分租或佔用該物業。蒲窩青少年中心亦向該署表示,中華青年交流中心從未以舊香港仔警署作為辦事處,只曾以舊香港仔警署作為其舉辦活動的聯絡地址。經該署勸喻後,該中心已修正其宣傳物品及網頁上的資料,以其位於彌敦道的辦事處作為聯絡地址。

不過,本報記者上月以有意參加中華青年交流中心活動名義到訪舊香港仔警署,兩名職員都承認,中華青年交流中心的辦事處亦設在該處,並引領記者至一間辦公室拿取報名表,又指蒲窩與該中心兩批職員並不相同。

職員又表示,因交流中心與蒲窩同屬和富,故將辦事處設在該處,但承認因該處地點不方便,故交流團面試等活動會在和富位於旺角的辦事處進行。

議員轟如「機構僭建」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表示,產業署批租約予非政府組織,一般有特定要求,即使是同一機構在上址提供性質不同的服務,亦要重新向政府申請,故若有其他機構在內,更是明顯違規。

教育界立法會代表葉建源更批評,這等於「機構僭建」。本報自本月初起,曾多次分別以電話及電郵聯絡蒲窩的中心經理何仕明及和富,惟一直未有回覆。

轉型後大搞國情學習班
【特稿】蒲窩去年底宣告轉型,當時最後一場在蒲窩舉行的音樂會上,還有樂隊大唱「吃人的中國共產黨去死」。不過,今年的蒲窩明顯添了紅色,既有舉辦國情學習班,更有到昂船洲軍營參加軍民同樂日的舞蹈表演。

舞蹈隊到解放軍營表演

蒲窩1992年由當時任教香港大學的方維德教授成立,希望為青少年提供創作環境,發揮音樂、舞蹈才能。根據蒲窩的網頁資料,過去一年雖然仍有舉辦音樂、舞蹈活動,不過亦同時舉辦或參加了「紅色」的活動,如蒲窩的舞蹈隊Zero Gravity便在中秋節,參加了在昂船洲軍營舉行的軍民同樂慶中秋表演。

蒲窩轉型要多做保育,旗下的環境資源中心便擬辦「走進世界遺產」國情學習班,到訪福建土樓、湖南張家界及江南蘇杭,提高青少年對國家環境、歷史與文化的認識。

蒲窩轉型,新舵手正是昔日在中華青年交流中心工作的何仕明,他當時主力負責「同根同心」、「薪火相傳」等國民教育活動。資助機構和富社會企業當日解釋,蒲窩轉型是因架構及資源重組。

不過,記者翻查蒲窩上年度的賬目,雖然蒲窩去年仍累積虧蝕154萬元,但財政狀況有改善,單獨一年計錄得約12.6萬元的盈餘,其中收到的捐款、租用設施及會費收入都較2010年上升。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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