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11, 2012

街頭籌款申請複雜

籌款申請複雜 民陣促簡化
【明報專訊】本港不少民間團體靠籌款營運,根據本港法例,任何人於街頭籌款,須按不同性質事先向食物環境衛生署、社會福利署或民政事務局申請。曾多次協助申領籌款街站牌照的民陣成員沈偉男直言,多個部門中以食環署「臨時小販牌照」較易申請,故亦最多民間團體選用,但有關申請必須滿足是「義賣」籌款的條件,故一般會準備簡單紀念品「出售」。

「小販牌」最易 須符義賣條件

政府批核街頭籌款活動手續,分為食環署涉買賣性質的「臨時小販牌照」(與籌款活動有關)、社署作慈善用途的「公開籌款許可證」及民政事務局「籌款活動許可證」。沈偉男表示,食環署牌照雖最易申領,但以往已曾遇過不少困難,以每年舉行的七一遊行為例,民陣一般需提早個多月申請,但署方多以「拖字訣」處理,多數至6月底才批出牌照。

對於學民思潮涉違例籌款,沈偉男認為,街頭籌款安排牽涉多個政府部門,有關部門又無公布批准或拒絕申請的詳細準則,一般民間團體要理解規定已十分困難,遑論一群欠缺經驗的中學生。沈建議政府簡化、加快團體申領籌款許可證程序,助民間團體依法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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