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7, 2011

《慈善法》恐難過關

社福界 23條恐難過關
2011年08月17日

【記者王家文報道】被視為「社福界 23條」的《慈善法》諮詢期下月中結束,立法會下周三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惡法已辣㷫社福界和宗教界,他們不滿人權工作被踢出慈善定義,怕會加劇政治審查;更憂慮政府介入宗教事務,迫使內地教會活動曝光,最終遭中共打壓。兩大界別聯手,《慈善法》隨時胎死腹中。

人權工作摒出

近月社福界和宗教界進行多場《慈善法》諮詢會和論壇。獲邀團體原則上同意政府作有限度規管,以防欺詐;惟堅決反對法律改革委員會將「促進人權、衝突的解決或和解」摒出慈善宗旨。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牧師質疑,諮詢文件列明《英格蘭 2006年法令》把人權工作納入慈善宗旨,但法改委將之剔除是「無私顯見私」。他指出,支持最低工資、普選等均屬社會公義,不能狹隘定分為政治活動,「好似菲傭居港權問題,我哋係咪唔可以搞祈禱會?」

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直言,若摒棄人權工作,或社會公益不函蓋推動法治、民主發展等,「好多組織都逃唔過佢關卡」。胡志偉更憂慮,本港近六成教會在內地有從事教會活動,《慈善法》成立後每年需向政府提交工作報告,變相令內地傳教曝光,遭內地政府封殺。

政府藉政治審查打壓慈善團體早有前科。 2000年 9月,稅務局去信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臚列該會過去一年曾參與的示威活動,包括爭取內地子女居港權和抗議人大釋法等,並警告若再繼續參與,會取消其慈善團體資格。

該會前主席黃碧雲說,當年稅務局措辭強硬,近乎恐嚇。她指推動人權或倡議政策,不等同與政治掛鈎,如該會關注婦權和兩性平等,也與政府施政有關;「任何改革冇可能倒退,如果剔走(人權),仲衰過以前」。
過去 3年共有 233個慈善團體被稅務局撤銷免稅資格,發言人指沒就撤銷原因作分類。


委員會被指權力過大
2011年08月17日

【本報訊】現時本港有 6,788個慈善團體獲稅務局豁免繳稅,當中至少有三分一屬宗教團體。宗教界普遍認為《慈善法》建議成立的「慈善事務委員會」權力過大,更可委任受託人進入被指管理失當的慈善組織。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蒲錦昌牧師直言:「唔能夠接受委任非宗教界人士。」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不諱言,委員會成員大多由政府「欽點」,不寄望有民間團體代表,「點會搵反對佢意見嘅人入去?」樂施會高級傳訊經理盧芷嫻說,委員會有權撤銷慈善團體的註冊,即使設上訴機制,也形同虛設。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更形容,委員會的成立是《慈善法》「最辣」的一項,就算是惡意投訴,也可向團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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