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替補機制
被指不符基本法
2011年06月17日 (06:47 pm)
大律師公會提出,政府提出以替補方法代替補選,填補立法會出缺議席,令議席並非透過選舉方式填補,與基本法68條規定「立法會由選舉產生」不符。
公會表示,政府讓出缺議席由選舉中獲得最多餘票,但落敗的候選人自動填補,其實未能真正反映選民意願,故已將有關聲明提交立法會。
此外,一批大專學者發表聯署聲明,批評政府提出的方案,剝奪市民的投票權以及參選權,並改變現行選舉方法及法例,學者要求政府撤回建議及進行充分諮詢。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