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12, 2011

Asian Migrants' Coordinating Body

按摩教中文變家務 外傭申覆核
爭時薪28 拗工作範圍定義

【明報專訊】外傭爭取最低工資28元有新發展,全港最大外傭組織亞洲外傭協調機構(Asian Migrants' Coordinating Body)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本月內申請法律援助。據了解,其中一個力爭的理據,是近年外傭工作涉及大量可能屬「非家務」工種,例如﹕替僱主子女補習、到銀行入數、按摩、駕車接送等,勞工處對「家務」的界定亦存有灰色地帶。

根據外傭標準合約,「家務」一般指「家庭雜務、煮食、照料家中長者、保母及照顧小孩」等。勞工處發言人說,家務種類繁多,對於例如補習、按摩等是否屬家務,要按個案而定。僱主若有特別要求應在申請聘用外傭時列出,但有關要求「應在外傭為僱主料理家務時,所產生或附帶的真正家務工作範圍之內」。立法會上月討論外傭擔任司機,重申必須先獲入境處額外審批。

為少主補習 「成績差我就捱罵」

多個外傭組織都指出,近年僱主要求外傭處理大量涉及「非家務」的工作。菲印泰外傭權益關注組成員Marlyn舉例:「僱主要我幫他的仔女補習,若他們測驗成績差,我就捱罵。」她說,僱主要求她替少主補習前,先熟讀課本。「不單要教英文,還要教中文。」來自菲律賓的Marlyn本身不懂中文,僱主要求她多看本地電視報章,然後測試其中文水平,「僱主教我,希望我再教識小孩」。來港23年的她指出,以往港人都願意和菲傭說英語,「如今他們都要我們又識英文又識廣東話,目的是幫手教仔」。「僱主又要我學識打網球,讓小孩有伴對打。我雖然不討厭,但這樣的要求被列為家務的一部分,我就覺得不合理。」Marlyn說。

需接送僱主親戚 怕被炒無反抗

印傭Rita亦不滿僱主,要她按摩、到銀行入帳、除草等,「這些都不是家務,在西方國家,除草是由園丁負責。」Rita指,她一名印傭友人,長期替僱主的姊姊接送仔女上課,「這不屬她的受聘工作範圍,但她怕失丟飯碗不敢反抗」。

亞洲外傭協調機構發言人Eni Lestari表示,近年接獲不少外傭反映,不滿僱主要求她們處理形形色色的雜務,究竟當中幾多屬「家務」有待界定,現正諮詢律師意見,或將成為外傭力爭受法訂最低工資保障的理據。Rita說:「我們日做家務和雜項16小時,按加薪後3740元推算,時薪只有9元。」

月內申法援 料明年初開審

Eni指出,將有4至6名外傭,本月申請法援入稟司法覆核,個案涉及要處理「非家務」工作,若法援獲批,料明年初開審。她指,司法覆核的另一理據,是外籍人士來港工作都受最低工資保障,唯獨外傭被剔除屬「歧視」,「外傭受《僱傭條例》保障,故亦應受惠最低工資」。政府2009年沒有將留宿家傭列入法訂最低工資,因考慮到可能對經濟產生深遠影響,而家傭亦已享有食住等權益,留宿性質亦令計算工資有困難。

明報記者 盧曼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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