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7, 2011

3000萬中小藝團資助出爐

3000萬中小藝團資助出爐
民政事務局撥款成立的「藝能發展資助計劃」正式出爐,落實每年發放3000萬元,資助中小型藝術團體發展,預算每年可資助約20個計劃,今起接受申請。有藝術工作者認為政府就支援新晉藝團跨出重要一步,但期望定期檢討,如成效彰顯,應增撥資助。

藝團籌得100萬 可獲200萬資助

政府早前向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注資30億元,15億元用於藝術,每年發放3000萬元作為藝能發展資助計劃的資金,用於兩項資助。其中「躍進資助」屬配對基金,資助以2比1的配對形式發放,若某藝團籌得100萬元,便可獲200萬元的資助,資助上限為300萬元。藝術團體須同時證明將獲至少100萬元的現金收入,當中不少於四分之一須來自非政府機構。

申請門檻:百萬現金收入

獲批藝團在首2年資助後可申請連續資助,資助期最長3年。委員會主席鍾瑞明期望,「躍進資助」能加強中小型藝術團體籌募經費的能力,並培養社會及商界對藝團的支援。而「項目計劃資助」則會提供上限200萬元的資助,獲資助的項目總預算須不少於100萬元(詳見附表)。

鍾瑞明表示,將邀請學者及各方專家組成專業顧問團隊,強調絕不會偏重任何一項藝術,而申請團體須按階段達標才可繼續獲資助,以確保資助運用得當。

劇團「春天舞台」屬商業機構,未符合申請資格,但行政總裁高志森對計劃表示歡迎。他指出,過去資助傾斜於大型藝團,最需要支援的新晉中小型藝團較難冒起,他認為「2+3」的資助年期,足夠看到一個藝團的成就,「我希望2+3不止是安撫年輕藝術工作者,而能提升至(晉身九大劇團的)上落台階。」他又期望計劃能定期檢討,有需要時增加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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