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17, 2011

世界兒童基金會捐款去向無部門跟進

世界兒童基金會捐款去向無部門跟進
【明報專訊】本報昨日報道,按《稅務條例》第88條註冊的「世界兒童基金會」香港分部(World Children's Fund Hong Kong)(下稱WCF)善款去向成疑,本報向相關政府部門查問會否調查,因本港未有《慈善法》,沒有部門表示會跟進,社福界議員張國柱表示,會在立法會跟進事件。據了解,法律改革委員會正草擬的《慈善法》諮詢文件,預料今年暑假出台,但完成立法估計需至少兩年,即慈善監管「真空期」仍有一段日子。

張國柱:慈善法未立 真空期至少兩年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回應,現時香港沒有慈善團體的註冊制度,但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可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社署現時會按《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規管賣旗及賣紀念品等公開籌款活動,但不包括郵遞籌款。社署指出,政府一直教育巿民如何做精明的捐款人,並繼續檢討規管制度和行政措施。

警察發言人對事件不作評論。稅務局發言人指出,為慈善團體註冊和監察它們的日常運作,並不屬其職責範圍,局方工作是處理免稅申請。

世界兒童基金會香港分部,聲稱援助多於18個發展中國家兒童,本報抽樣向9個相關國家的駐港領事或代表查問時,獲4個國家回覆,指未知悉世界兒童基金會在其國家工作。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昨重申,與世界兒童基金會絕無任何關係,UNICEF是聯合國組織旗下唯一致力維護兒童權益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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