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木辦成立一年 錯誤修樹仍多
大剪樹冠 去頂 扯脫樹皮
【明報專訊】雨季將至,長春社總監蘇國賢3月份巡察了本港多個地點的路邊樹木,發現錯誤修剪的情普遍,包括過度提升樹冠、扯脫樹皮及去頂,連古樹也不能倖免。他質疑政府成立樹木管理辦事處至今一年,前線人員仍無視管理樹木的指引,建議立法保護樹木,才能有效監管政府及私人承辦商適當修剪樹木。
長春社不滿無交代進度
政府去年3月成立樹木管理辦事處,統籌部門管理轄下範圍的樹木,至今已一年。長春社總監蘇國賢表示,樹木辦向公眾交代的工作進度有限,包括去年剛成立時,在雨季前評估全港樹木情,後來於7月公布逾千棵高危樹木資料,之後再沒交代進展,「可能樹木辦官員正在埋頭苦幹,準備推出很多新措施,但至少應該向公眾交代進度,例如政府就管理路邊樹木的方向,會如何進行及何時完成」。
樹冠高度低標準六成
為了解政府部門管理路邊樹木情,蘇國賢根據樹木辦網頁上的修剪樹木圖解,檢視市區路邊樹木,發現不當修剪情遍佈各區,例如獅尾式修剪,即過量清除較接近地面的樹枝,令樹冠僅佔樹木高度不足三分之一,遠低於標準的六成。另一種更普遍的錯誤修剪方法是切口位置不當,例如在枝條中間落鋸,或樹枝未完全被鋸斷便用手撕開,結果扯掉部分樹皮。他於4月11日在九龍城雅息士道休憩公園,目睹康文署人員為一棵編號KC7的古樹細葉榕修剪枝條,但只鋸去半截樹枝,令樹木在不必要的情下多了幾個傷口,容易有真菌入侵。
康文署:上司監督跟指引
康文署表示,該署和樹木辦有就修剪樹木工作制訂指引,包括修剪的目的、程序和方法。根據指引,前線員工修剪樹木時,須遵循既定的安全措施和配備適當的安全裝備,由富經驗的上司在旁監督,確保他們按照指引工作;康文署要求樹藝承辦商亦須遵循有關指引。
明報記者 馬耀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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