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翁委社工辦後事
【明報專訊】62歲的李守義,早年因交通意外,右腳需要截肢,他與年長兩歲的胞兄李守禮相依為命,可惜胞兄08年因癌症去世,李守義為一個政府骨灰龕位奔波至今,加上擔心自己死後遺體無人處理,遂委託社福機構為他打理身後事,希望骨灰能與胞兄的骨灰一同安放。
盼死後骨灰與兄骨灰同放
李守義聽說,本港無人認領的遺體會被政府集中火化,骨灰用於種植,甚至落在屋苑花槽的泥土內,雖然食環署表明上述骨灰不用於種花,但他不希望死後還要任人擺佈,強調「死後都要有尊嚴」,故求助於社工。
清明前夕,李守義在義工陪同下前往長生店,他並非為自己訂做骨灰盅,而是因為差不多3年前過身的胞兄,遲遲未輪候到龕位,骨灰至今仍放在長生店。
「無驚無險,去到終點!」講起生死,李守義還是談笑風生,但一踏入長生店,看眼前寫上胞兄名字的紅色布袋,他不禁老淚縱橫,頻頻低頭拭淚嘆道﹕「只係想死有個瓦遮頭。」
食環署﹕不會用骨灰種花
聖雅各福群會是本港其中一間提供長者善終服務的社福機構,李守義將他記掛的身後事交由義工打理,「有人幫你搞,個心會定」。負責的註冊社工岑智榮表示,目前已有約1200人參加服務,近年長者的觀念較開放,愈來愈多人像李守義一樣,提早為自己安排後事。
食物環境衛生署發言人回應表示,署方會按醫院或公眾殮房的指示,將已確認無人認領的遺體,以土葬或火葬形式處理,強調不會將多具遺體一次過火化,更不會將骨灰用於種花。發言人稱,若以土葬形式處理,遺體會安葬於沙嶺墳場;若以火葬形式處理,骨灰會安放在沙嶺墳場公墓內。其中經火化後的骨灰,會按年份埋葬於同一位置,墓碑僅以年份為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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