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16, 2011

大亞灣民間監察會

大亞灣測出輻射氚
未超標準 專家質疑排水不當

距離香港市區僅50公里的大亞灣核電站外,去年6月開始測試時氣體「氚」(放射性物質,音「川」 )便已測出,雖然未有超出標準,但一直有測到排放。至去年12月累積釋放量已達衛署年可吸入上限的八分之一。剛巧去年5月及10月大亞灣核電站先後發生泄漏及喉管出現裂紋事故,未知兩者是否有關。綠色和平關注事件,已向保安局、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港核投)跟進,專家則估計事件與核電廠排水程序不當有關。

保安局未回應 學者促查反應堆

港核投發言人回應表示,因國家環保部去年6月開始將「氚」納入監察放射性物質之一,港核投因應有關安排將氚的資料上載。保安局對事件未有回應。

理大固體電子學講座教授胡仲豪稱,「氚」主要出現在核反應堆的水中,估計大亞灣核電站或因壓力太大,排水時有程序不當,所以才會有測量出氚,有需要跟進反應堆的情。氚的半衰期約12年,胡仲豪指氚在空氣中不會對人體構成太大損害,但氚在水中有可能被人體吸入,氚可破壞DNA組織,影響內臟。

水中吸入 破壞DNA

大亞灣民間監察會昨舉行首次會議,討論港核投網頁上監察放射性物中,自去年中多加監察的「氚」放射性物質後,雖然排放量一直未有超出標準,但一直累積增加(見圖)。

根據港核投網頁,大亞灣核電站運行數據中有關放射性物質的排放量,一向只監察惰性氣體、鹵素及氣溶膠等三個項目,這些物質的排放量佔每年許可限制的百分比,大部分時間均低於0.1%。然而,自去年6月開始加入監察「氚」,其每年許可限值定為24太貝克,6月的排放量佔每年許可限值為2.07%,12月已累積升至5.26%,相當於1.26×1012貝克,即約為本港衛生署所訂每年吸入上限的八分一。

去年兩宗泄核 未知是否有關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古偉牧認為,有關數據提供的資訊很少,「點解會排放?排放濃度幾多?」這些問題都未有答案,他指氚的半衰期亦長達12年,而且屬放射性物質,擔心對人體有影響。

古偉牧又指出,去年5月大亞灣核電站曾出現反應堆核泄漏事故,形容「好多巧合出現」。他表示會繼續跟進事件,包括向港核投、保安局了解是否出現了什麼狀。

去年5月23日,大亞灣核電站二號機組反應堆核心的一根燃料棒,疑因質量問題出現「小洞」造成泄漏,令反應堆冷卻水的放射性碘核素和放射性氣體均上升。同年10月27日,核電站發現冷卻反應堆的喉管出現裂紋,滲漏出帶有輻射的化學物質,屬國際核事故級別中第一級的「異常事件」。

明報記者 黃靜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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