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16, 2011

清潔工轉時薪失飯鐘錢

屋苑清潔投訴轉時薪失飯鐘錢
【明報專訊】最低工資於5月1日才正式實施,但新鴻基地產轄下的珀麗灣有外判清潔工投訴,清潔公司以提早於4月起實施最低工資為由,單方面更改合約,逼使員工由月薪轉為時薪,變相扣減休息日及午膳時間的薪金。本來月入6000元的清潔工指出,轉制後只加薪100多元,但在日數較少的2月,工資更比舊制少數百元,要求資方轉回員工舊約。涉事的誠信清潔發言人稱,事件屬誤會,將會處理相關工友的支薪準則。

職工盟清潔服務業職工會10多名代表,包括珀麗灣外判清潔工,昨到新鴻基中心抗議,要求清潔公司將員工的合約改回舊制,以及建議未來的標書訂明承辦商支付有薪午膳及休息日,其後與新地及負責珀麗灣管理的啟勝管理服務公司代表會面。

外判商:事件屬誤會 暫緩執行

珀麗灣服務處發言人表示,已向誠信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反映員工關注,清潔公司答應暫緩執行更改合約,並與員工協商,求取得共識。至於建議在清潔外判標書內列明有薪午膳及休息日待遇,服務處將與珀麗灣業委會商討。誠信清潔發言人稱,事件屬誤會,將會處理相關工友的支薪準則。

李先生於珀麗灣從事清潔工近7年,每天工作9.5小時,包括1小時午膳,每月4天假,月薪6000元。他指資方單方面改合約,強迫員工簽約,為怕被解僱,無奈簽新約。雖然4月起加薪100多元,但在日數少的2月,薪金只有5700多元,工資較舊制少,他認為資方剝削福利,要求將合約轉回舊制。

職工盟組織幹事李劍曼表示,受影響員工約100人。若以現時工資計算,即休息日及午膳時間均為有薪,清潔工月薪可達7700元,與新制下員工薪酬相距甚遠。她又希望屋苑業主可增加每月30元管理費,補貼工友的薪金差額,以保障清潔工的基本權利。工會近日亦接獲貨櫃碼頭的工友投訴,指被資方剝削午膳時間及休息日的薪酬。

業主﹕每戶多付10元不介意

珀麗灣業主委員會關注事件,主席林惠文預計,按外判商計算,員工薪酬若包飯鐘錢及休息日,整個屋苑要多付5萬元,「但珀麗灣有5000多戶,以此推算,每戶只需多付10元,我估計大多數業主都不介意」。他呼籲外判商做良好僱主,強調業主不接受任何扣減員工薪酬的無良行徑。他指出,屋苑服務處及承辦商,今天聯同職工盟開會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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