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2, 2011

僱主聯會倡假期食飯無薪

僱主聯會倡假期食飯無薪 (19:24)
香港僱主聯會發出公開信稱,根據法例,最低工資並不計算假日及吃飯時間,呼籲僱主重新審視合約。

僱主聯會在本港報章刊登公開信稱,最低工資法例將於5月實施,建議僱主先檢討僱傭合約,以免出現糾紛。

聯會指出,最低工資水平已訂為每小時28港元,但本港大部分僱員薪金均以月薪計算。他們質疑應怎樣將月薪與最低工資的時薪作比較,以確定該工資水平比最低工資為高或低?

聯會稱,所有僱員均享有「休息日」,大部分更可享有1小時用膳時間,但法例沒有規定休息日及用膳時間為有薪,而大部分僱傭合約亦沒有指明是有薪或無薪的。

僱主聯會在公信中更引述例稱,一名僱員在一個31天的月份中,工作23天,每天9小時和1小時飯鐘,每周休息兩天。以28元時薪計,純計算23天和每天9小時工作時數,月薪為5,796元。若把飯鐘和休息日亦列入計算最低工資,僱主需額外支付逾2,660元,該僱員月薪就達8450元或時薪約41元。僱主聯會表示,深信這不是條例的原意,為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及爭議,需盡快關注有關問題。

僱主聯會建議,僱主需明確列明除法例要求外,非工作時數或日數(假期)為無薪的,以及「飯鐘」亦是無薪的。

工聯會一批代表下午前往僱主聯會辦公室抗議,指聯會走法律罅,剝削工人基本利益。工聯的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表示,對僱主聯會的公開信感到憤慨,要求撤回廣告,他亦批評政府,推行最低工資的指引不足,要求盡早訂立相關條款,保障工人利益。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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