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資助條件放寬嫌不足【本報訊】當局有意放寬協助社會企業營運的「伙伴倡自強計劃」基金申請資格,由目前只有慈善機構才能夠申請,放寬至所有非牟利團體,資助年期亦由兩年延長至三年,今年第一至第二季諮詢立法會,但有社會企業諮詢委員會委員認為新建議仍未足夠。
東方日報 2011年02月06日
「伙伴倡自強計劃」自○六年推出至今,共批出一億一千萬元支持上百間社企營運,造就約一千八百個就業機會,但外界仍批評政府對社企支援嚴重不足,計劃申請資格過嚴。消息指當局有意放寬計劃的申請團體資格及資助,由只限慈善機構放寬至所有非牟利團體,資助年期由兩年延長至三年等。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許曉暉表示,當局明白社企營運面對的挑戰,會透過不同方法推動社企發展,繼續引入商界與社企合作。不過,負責為社企政策向當局提供意見的社企諮詢委員會委員謝家駒認為仍未足夠,建議放寬至個人都可申請,以引入更多有實力、有心做到自負盈虧的社企經營者。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