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17, 2011

重新认识社会企业

重新认识社会企业 /阮耀启

(刊於《青年研究学报》第十一卷第一期(总第二十一号)二○○八年一月专题:社会企业带来甚麽转变?)


摘要

本文尝试从一个非主流的角度重新认识社会企业。文章先解释为何目前有关社企的讨论是欠缺想像,并提出以是否具备社创精神作为检验社企的标準。文章接著会为社创精神提供定义,并指出社企的出现其实是社会创新的可能结果。透过分析两个本地个案,我们会了解社创精神在社企的实践;文章最後会讨论本港推动社企要处理的问题。

关键词:社会企业 社会创业家精神 社会创新 组织理论 香港

Rediscovering Social Enterprises /Yuen Yiu Kai Terence

Abstract

This paper attempts to shed new light on our understanding of social enterprise through a non-mainstream perspective. The article first explains why the current deliberation on social enterprise lacks imagination, and suggests the use of the concept of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as a reference to investigate social enterprises. The article then offers a definition of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and argues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nterprises is but one possible outcome of social innovation. With the analysis of two local cases, the practice of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in social enterprises is examined. The article concludes by pointing out some pending issues in association with the promotion of social enterprises in Hong Kong.

Keywords: social enterprise,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social innovation, organizational theory, Hong Kong


* * * * *

本文的目的是希望引领读者从一个非主流的角度重新认识社会企业。有别於目前主流论述以一些笼统的组织特点去界定甚麽是社会企业(如需同时照顾社会及经济目标、营运的利润不会变成私人得益等等),本文会尝试从社会创业家精神(social entrepreneurship;或简称为「社创精神」)的角度去理解怎样的组织才算是具有社创精神的社会企业,并由社创精神的角度去重新理解推动社会企业发展所需要面对的困难与挑战。

() 社会企业与社创精神

要理解社会企业与社创精神之间的关係,我们可以先划分「商业性」(commercial)与「创新性」(entrepreneurial)这两个相关但又绝不相同的概念。目前社会上主流的论述大都会将社企理解成是以商业模式运作,并能帮助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独特组织或组织行为。虽然创意及创新是经常会被提到,是成功社企的先决条件,但目前由政府资助成立的社会企业,大都缺乏创新元素,这类型的社企其实可以称之为「商业性非牟利机构」(commercial nonprofits) ;由於它们缺乏社会创新的元素,它们往往只是重覆市场上中小企的商业活动,而若然它们以聘请弱势社群作为企业营运的主要目标,这些由社福机构营运的企业亦可以称为「就业融合社会企业」(work integration social enterprise;或简称WISE) 另一方面,一些由商界推动开展的慈善项目,亦会被认为是社会企业: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愈受重视,好些商界企业都会将特定利润的百分比从企业拿出来做服务,以至一些以「企业养事业」模式运作的项目都会被笼统地被视为是社会企业。换句话说,目前我们对社会企业的理解其实是十分含糊,我们只是很勉强的用一些本身也是十分模糊的组织特点(如需要同时照顾社会及经济目标,即所谓「双重底线」)去界定甚麽是社会企业,但事实上,大部份的商业机构某程度上都会在赚取经济利益以外对社会作出一些贡献(如提供就业),而以外国的经验,很多成功的社会企业其实也可以是牟利机构或甚至成为上市公司,如我们仍只是停留於上述那些包括商业性及社会性的组织特徵去定义甚麽是社会企业,这其实无助於我们理解社企的独特之处,我们亦无从讨论如何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

笔者认为,如果香港真的要学懂如何利用社会企业去协助解决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我们的著眼点必须聚焦於社会企业的「创新性」的範畴(即如何以社创精神改变社会),而非目前主流讨论经常提到的「商业性」的问题(即如何让一些非政府机构学习营商),而当中的关键就是要理解甚麽是社创精神,以及它与社会企业之间的关係。而正是这一原因,以下的讨论会先集中理解社创精神的基本意义,而不会勉强去为社会企业下一个定义。若然本文的论点是正确的话,以目前主流论述的方法去界定甚麽是社会企业不单无助我们去理解甚麽是社会企业,更甚者它会局限了我们的想像,社会资源纵使不会被浪费,也有可能被投放於缺乏创新想像的项目当中。 要达到改变社会的目标,我们要从社创精神的角度去找出社会企业可能的发展方向。

() 甚麽是社创精神?

有关社创精神的讨论近年来於理论与实务两方面都广受重视,但它跟社会企业一样,同样是未有一个被广为接受的定义(Mair and Martí, 2006; Martin and Osbery, 2007)。为了要为社创精神寻找一个合适的定义,Mair and Martí就提出了下列一些有关社创精神定义的基本构想(Mair and Martí, 2006: 37-39)

1) 首先,我们可以先把「创业精神」(entrepreneurship)看成是一个将资源重新配置和整合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我们可以创造或提升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即所谓创价)

2) 以不同方式将资源重新配置的目的就是要将一些潜藏的社会改变机遇加以发掘和利用;及

3) 当我们视之为一个过程,「创业精神」意味著产品或服务的提供,但它亦可牵涉新组织的建立。

以上三点主要是针对创业精神的现象(entrepreneurial phenomena)所作出的一些构想,而对於社创精神所包含的社会性内涵以及社创精神本身的独特性,Mair and Martí就提出了下列的见解:

1) 在重新配置资源组合以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一些既有的社会结构(social structures)会同时被更改,甚至会出现範式转移(paradigm shift)的情况;

2) 资源重新配置的後果是可以成就更高又或是非一般的「价值创造」,而社创精神的著眼点是社会价值创造(social wealth creation)而非经济价值创造(economic wealth creation);及

3) 最後,社创的另一个独特之处(又或是困难之处)就是它要成功创造经济价值的难度是较在商场上的创业行为还要高出很多。

纵观以上的论点,Mair and Martí所强调的是社创过程当中资源重新整合的重要性;成功的社会创新,就是能够寻找到全新的资源配置方式,并将其应用於一些现行做法(即旧有的资源配置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而当中的著眼点是优化资源的使用,以增取最大的社会效益;优化资源使用(optimizing resource utilization)就是要利用创意来争取最大的社会效益(maximizing social outcomes)

透过以上的分析,Mair and Martí为社创精神提出了一个简单而精闢的定义(2006:37),其中文的翻译如下

我们广义的将社创精神看成是一个过程,当中牵涉以创新的方式去使用及配置资源,以寻找机遇去引发社会改变及()回应社会需求。

根据这个定义,社创精神简单而言就是一个社会创新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是可以分成三个重要的部份:(1)洞悉机遇;(2)揉合资源;及(3)实现扩效。早期有关社创精神的研究都会将著眼点放於个别社会创业家如何洞悉机遇,而近年亦有很多研究将重点放在分析不同的扩效机制(scaling-up mechanisms) 然而Mair and Martí的定义则明确指出,揉合资源(即他们所指的innovative use and combination of resources)——当中可包括整合现有资源及以创新的方式运用一些成本效益高的另种资源——其实是洞悉机遇及实现扩效的先决条件,而此一见解其实正是与创业精神理论的始创者熊彼得(Joseph A. Schumpeter 1883-1950)所提出的「具创造性的巅覆」(creative destruction)互相呼应。 根据这一个定义,社创精神的目的和理念就是要以崭新的方法达致更有效的去运用各种可被利用的资源——包括社会及经济资源——并寻求实现「具创造性的巅覆」,其所追寻的终极目标就是以一个全新的範式去处理久久未能解决的社会难题,而在这个过程当中,创立社会企业是一个可能(但非必然)的结果。从这个角度看来,创立社会企业正正就是一些社会创业家寻求达致有效揉合经济及社会资源的一个重要手段。要进一步了解社创精神的理念及其运作模式,我们可以分析本港两个较为成功的社企案例,看看社创精神是如何於这两个社企个案当中实践。

() 寻找具备社创精神的社会企业

根据上述社创精神的定义,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检验社创精神在社会企业之中的实践。首先,我们可以看看社创过程中的叁个重要部份有否及如何发生;其次,我们可以更深入的去分析成功社企是如何透过重置社会及经济资源以达致社会创价的目标。这里选择了「长者安居服务协会」及「明途联繫」两所较多业内人士认识的社会企业作出分析。 长者安居服务协会的平安钟服务彻底改变了为长者提供社区支援服务的方式,并将一个「被排除的市场」(shunned market)成功活化,它的基本运作模式是以改变既有市场的「消费」状况(这里「消费市场」可理解为服务的市场)以达致社会创价。 而由香港心理卫生会成立主要经营零售业务的明途联繫,它的业务与市场上一般的零售业者基本上并无重大的分别;明途主要是通过协助智障人士及弱势社群就业以达致社会创价,所以它的社企运作模式不是以「消费」而是从「生产」面向入手的。基本上所有社会企业都必须选择从消费面向(consumption realm)又或是从生产面向(production realm)入手以寻找实践社创精神的机遇;透过对这两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更了解成功的社会企业是如何以「消费」和「生产」这两个不同的切入面以达致改变社会的目标。

社企案例一:平安钟服务

长者安居服务协会的平安钟服务是一个通过社会创新(social innovation)以解决既有服务久久未能处理的社会问题的案例。 对本地老人问题有认识的人士都会知道,一向以来政府在社区支援长者的服务(尤其是独居长者)其实存在著极大的缺陷(Chan, 2005)。由於整体社会的转变,愈来愈多於社区生活的长者并未能得到亲人及社区邻里的看护及照顾,一般的长者社区服务如日间老人中心及送饭服务等虽然能帮助有需要的长者改善他们的生活质素,但是老人家对紧急服务的需求长久以来却未能得到妥善照顾,直至平安钟服务的出现,我们才找到一个可靠的方法照顾全港老人对紧急求助及支援服务的需要(Yuen 2007)。从上述社创精神的理论框架分析,平安钟的服务就包含了社创精神叁个重要的部份:

(1)洞悉机遇 跟很多现代化大都市一样,伴随著快速经济发展,人口老化及新一代家庭观念的改变令到愈来愈多老人需要独自於社区生活,而他们往往缺乏社会网络的照顾。这发展趋势令社会产生根本的变化;面对著这种实实在在的社会巨变(social transformation),大部份的服务单位都只会尽量调整现有的服务去回应,然而在新的服务挑战面前,旧有的服务模式可说是束手无策。但是对於社会创业家而言,大规模的社会改变其实是带来了新的机遇,令他们能够为大量於社区生活的长者设计及提供崭新的服务,於是乎专为社区长者服务的平安钟就於1996年应运而生。

(2)揉合资源 平安钟最基本的服务其实只是将一些现有的紧急求助服务整合起来,但它所建立的不单单是一个紧急救援的通讯网络,而更重要的,是透过平安钟服务所建设起来一个为长者服务的新社区网络。对长者安居服务协会而言,所有在社区为老人提供服务的组织都是它实质的合作夥伴,透过平安钟的服务网络,用以提供长者社区服务的经济及社会资源得以重新整合,并能有效达到社会价值创造。

(3)实现扩效 实现扩效是所有社会创业家的目标,而就平安钟服务的个案而言,实现扩效既是服务发展的重要一环(为全港的老人建设起一个社区支援网络),它亦是协会要达致有效经济规模的必要条件。能够实现扩效,平安钟服务所依赖的并不是石破天惊的高科技,它只是应用很简单的技术,将它位於观塘公共屋邨的24小时传呼台运作中心,变成一个能够处理全港各区求助讯息的中央讯息管理平台,改变了以往各区老人社区服务要经由不同服务机构分别处理的困难局面,并成功将接受服务的使用者推至超过四万(Chan, 2005; Yuen 2007)。由於扩效成功,亦令到长者安居服务协会由最初数年亏损达过千万到现时每年均录得可观盈馀,当中正正显示出实现扩效对社企的发展至为重要。

社企案例二:明途联繫的零售业务

明途联繫的个案值得探讨的原因,是因为它是本港少数能够将「以工代赈」的概念成功落实的社会企业(Yeung, 2005; Yuen, 2007)。对一般旁观者而言,明途的便利店及复康用品零售业务,其实并无任何创新性可言,那为何它可以成为验证社创精神实践的案例?要理解明途的成功之处,我们需要从复康服务界别推展「以工代赈」(welfare-to-work)这个角度去说明当中的社会创新及範式转移是如何发生。能够成功克服众多的困难,明途的个案正正说明了发挥社创精神的重要性。跟平安钟的个案一样,我们可以由社创过程的叁个重要元素分析明途的发展:

(1)洞悉机遇 明途联繫的成功其实是建基於其母机构能够於九十年代初就能意识到社会改变对智障人士就业服务的影响,并为此作出了充份的準备。对於在本港提供弱能人士复康服务的机构而言,协助学员於公开市场成功就业,是一项极大的挑战。除了本身是比较可取的服务模式以外,公开就业亦是复康服务当中培训及就业支援服务重要的一环。早於八九十年代,由於工厂北移及製造业式微,为弱能人士而设的庇护工场已出现工厂外判订单大量减少的情况,复康服务机构於是乎需要面对著整体就业服务转型的挑战。心理卫生会却将此挑战看成一个难得的机遇,早於九十年代初就著力找寻开发适合轻度弱能人士就业的零售业务的机会,并逐步加强机构营运零售店舖的能力,由於能够比大部份机构提前起步,当机构於2002年成立明途联繫的时候,它已经有很好的根基并能迅速於市场立足。

(2)揉合资源 明途联繫作为一所实践「以工代赈」及「就业融合」的社会企业,当中所牵涉的资源重新整合,正正就是由以「福利模式」(welfare model)提供服务改变成以「工赈模式」(workfare model)协助受助人士投入就业市场两者在运用和配置资源之间的差别。就以庇护工场为例,传统以福利模式提供就业的社福服务是动用政府的税收,以基本上是完全补贴的形式支持庇护工场的营运;明途联繫这一类型的就业融合社会企业则毋须政府直接资助其营运,而是通过於市场经营适合智障人士就业的零售业务以赚取足够的经济资源以支持社企的持续发展及营运。换句话说,明途联繫的成功之处就是它能够以全新的方法揉合社会和经济资源以落实「工赈模式」社企的出现,而这并不是每一所由政府资助成立的工赈类社会企业都能做到的。

(3) 实现扩效 目前本港大部份社会企业所面对的困难,就是规模太小;它们既无法享受经济规模所带来的好处,它们的社会创价必然是会受制於业务的规模。明途联繫并未能如平安钟服务一样以科技协作它达致成功扩效,它只能以传统企业的模式「複製」(replicate)它的零售业务(譬如於多间公立医院开设便利店及复康用品店),而随著零售店舖的数目不断增多,明途就可以更有效的将资源投放於支援整体业务发展的各个範畴,以期推动扩效的循环不断发生。明途於今年刚开展的复康用品网上零售业务,如能成功令用家接受其销售模式,将有助推展新一轮的扩效。

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社创精神是如何於两所截然不同的社企当中呈现,而对应上文提到社创精神的定义,我们更可以看到为何以创新的方式去运用及配置资源(innovative use and combination of resources)是发挥社创精神至为重要的元素:在平安钟服务的个案当中,整个服务模式首先是将一众现存的紧急求助服务连结起来,而一个更重要及影响更为深远的资源整合,是该会能做到将新建立起来的服务网络与其他社会资源结合起来,为老人提供紧急求助服务以外的其他社区支援服务,如协会运用大量义工主动接触分散於不同社区的独居老人,给他们简单的问候及提供情绪支援,这种以自愿参与者提供极高效益的支援服务正正是很多成功社会创业个案都会采取的策略(Bornstein, 2004)。相同的道理在明途联繫成功落实以工代赈的例子中亦能看得到:正如上文提到,以工代赈本身就是一个甚具创意的範式转移,其目的就是要通过重新配置资源以增强某些社群的工作诱因;而要成功落实以工代赈及就业融合,明途联繫於本身人力资源的企划就下了不少的功夫,这样它才能够於每一间零售店舖以及整个企业的管理都能够做到以具商业竞争力的方式营运,当中的关键就是明途懂得如何将人力资源合适地配置整合,使机构能以商业而非服务机构惯常的模式运作。

() 总结:推动社企发展要处理的问题

要持续推动社会企业发展,我们不可能有任何简单的方法,单就本文提及的观点而言,推动社企发展所需要处理的问题其实还有很多,这里可列出下列四点以作讨论。

(1) 社企是否具备社创精神?

目前由政府推动成立的社企,大都缺乏社创精神;它们的成立是由於政府提供了政策诱因,而大部份的业界只是将社企当成是一种新的服务模式;然而若然本文的观点是正确的话,大部份这些缺乏社创精神的「社企」,由於它们的基本业务并不是回应社会转变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它们能成功以社企作为手段并达致经济及社会创价的机会实在是未许乐观。

(2) 推展「工赈」并不等同发展社企

虽然发展社会企业是有助推展及落实「工赈」(平安钟服务及明途的零售业务都聘请了不少低技术人士及弱势社群),但是提供就业往往只是成功社会企业的副产品,如果政府的目的是希望所有工赈类的社会企业都能达致自负盈亏而不需要政府的经常性资助,并能成功协助政府以「工脤」取代福利模式的就业支援服务,那政府不是刻意的把社企的概念扭曲,就是相关的官员根本还未能掌握推展工赈与社企发展之间的关係。当然我们应该支持政府拨出更多的资源支援工赈类社企於香港发展,但是政府狭隘的将社企等同於「工脤」,将就业融合看成是社企的唯一目标,这不单有可能窒碍一些可能的社会创业家以社创精神创立更多元化的社会企业,而一个更差的局面,就是大部份推展就业融合的社会企业都会在数年後政府资助完结後统统结业,最後的结果是经过热烘烘的讨论和实践以後,并没有太多像样的社会企业能留下来继续为社会的福祉作出贡献。

(3) 政府为何要资助社企?

目前有关社企发展的讨论,经常都会触及政府资助社企会否衝击中小企生存空间的问题,於是乎有意见认为政府不应该补贴社企的经常性开支,又有些意见认为政府不应对社企提供特别的优待,而几乎所有意见都认为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环境(level-playing field)更应该是政策的依归。但要维持一个公平竞争环境,是否就表示除了提供起动基金以外政府就完全不能提供额外的资源给社企发展?在维持一个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政府其实仍须在两方面大力支持包括「工赈类」社企在内的社会企业的发展。对「工赈类」的社会企业而言,政府持续的资助其实是责无旁贷:政府尝试以「工赈」取代传统的福利救济,这当中牵涉的其实是将社会资源(包括政府用作福利服务的税收)的运用方式重新配置和整合,若然政策成效显著,当可提昇资源使用的效益,并可能在过程中注入一些新的元素及加入另类的资源,但是这里绝不存在政府能将原本投放於福利救济的资源完全减省并不需再承担政策责任的问题;要维持公平竞争环境,政府不是要避免对「工赈类」社企作出补助,而是应该将相同的补助给予其他愿意支援弱势社群就业的中小型企业。而另一方面,政府一向以来都会调配资源支持高新科技企业的发展,政府要推动社企发展,其责任其实就如推动创新科技发展一样,唯一的分别就是真正具备社创精神的社会企业所追求的是社会创新而不是支持经济持续发展的科技创新;而正由於政策的目标是社会创新,政府就更加有必要承担责任以支持更多社创的发生。支持公民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创业家以社创精神解决社会上各式各样的难题,就是要让我们社会重拾社会创新的泉源和动力。

(4) 协助机构重拾推动社会改变的使命

无论是社福界又或是其他界别,非政府机构从来都是推动社会改革及协助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社会组成部份,而公民社会从来都是在政府和市场之外担当起带动社会创新的使命,可是在整个有关社企发展的讨论之中,最缺乏的却是如何能协助我们的社福机构重拾推动社会创新角色的讨论。由於长期接受政府资助担当服务提供者的角色,现时很多资助机构彷彿都变成了政府这个庞大机器的一部份,完全丧失了推动社会创新的能力;为了要推动政府所提倡的工赈型社会企业的发展,目前政府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资助开办课程以协助福利机构的社企从业员学习营商技巧,然而我们真的要推动社会创新的话,「软商业技巧」(soft business skills)的培训将会是徒劳无功。 要协助整个服务界别复兴改革社会的使命及创新精神,当然并无任何简单即食的方法,但是本文提到有关社创精神的讨论却是值得参考的——面对著各式各样重大而迫切的社会问题,我们如何能发挥社创精神,全面做到洞悉机遇、揉合资源,和实现扩效?若然社创精神的精髓就是以崭新的方法去运用及配置任何可以动用的资源以迎击不同的社会问题,为何社福界的整笔拨款改革却未能做出更好的成果,并促成更多社会创新的出现?这些看似跟社企发展没有多大关係的提问,其实却是最为根本、更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若然我们并未能认清寻找答案的正确方向,我们将无法依靠我们的服务界别以社创精神去为我们实现社会创新。

参考文献

阮耀启 (2007a) :〈社会企业与市场的关係〉,《明报》(2007323 )

______. (2007b) :〈再谈社会创业家精神:寻求社会效益扩大机制〉,《SEE季刊》009 (即将出版)

Alvord, S., Brown, L.D., and Letts, C. (2004)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and Societal Transformation. The Journal of Applied Behavioral Science, 40(3): 260-282.

Bornstein, D. (2004) How to Change the World: Social Entrepreneurs and the Power of New Idea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Chan, S. (2005) Senior Citizen Home Safety Association: Going Beyond Elderly Services? Poon Kam Kai Series, Asia Case Research Centre (Case Ref. 05/270C).

Dacanay, M. L. (Ed.) (2004) Creating a Space in the Market: Social Enterprise Stories in Asia. Manila, Philippines: Asia 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nd Conference of Asian Foundations and Organizations.

Davister, C., Defourny, J., and Gregoire, O. (2004) Work Integration Social Enterprises in the European Union: An Overview of Existing Models. EMES Working Papers (WP no. 04/04).

Frumkin, P. (2002) On Being Nonprofit: A Conceptual and Policy Primer.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Hansmann, H. (1996) The Ownership of Enterprise.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________. (1987) Economic Theories of Nonprofit Organization. In W.W. Powell (Ed.) The Nonprofit Sector: A Research Handbook.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

Mair, J. and Martí I. (2006)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Research: A Source of Explanation, Prediction, and Delight. Journal of World Business, 41: 36-44.

Martin, R.L. and Osbery, S. (2007)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The Case for Definition. Stanford Social Innovation Review, Spring Issue.

Prahalad, C.K. (2005) The Fortune at the Bottom of the Pyramid. Upper Saddle River, NJ: Wharton School Publishing.

Schumpeter, J.A. (2000) Entrepreneurship as Innovation. In R. Swedberg (Ed.) Entrepreneurship: The Social Science View. Oxford, U.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wedberg, R. (2006)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The View of the Young Schumpeter. In C. Steyaert and D. Hjorth (Eds.) Entrepreneurship as Social Change. Cheltenham, England; Northamption, Mass.: Edward Elgar in association with ESBRI.

Uvin, P., Jain, P., and Brown, L.D. (2000) Think Large and Act Small: Toward a New Paradigm for NGO Scaling Up. World Development, 28(8): 1409-1419.

Yeung, Y. (2005) MentalCare Connect: Connecting Business Opportunities Around for a Brilliant Future. Presentation given on 12 September 2005. Retrieved 14 August 2006, from http://www.cop.gov.hk/b5/concept%20se.htm

Yuen, Y.K.T. (2007) In Search of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in Hong Kong: From Work Integration to Social Innovation. Research manuscript of the tri-city comparative social enterprise research project commissioned by the Conference of Asian Foundations and Organizations.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Good to read someone who really point out the key element being missed in the current social enterprises movement.

Innovation is no easy at all,. Having admitted that should we not forget it is the vital energy for long term problem solving strategy?

I sincerely hope/wish more of such discussion within and among our community.

Yeung tak wah

Yiu Kai said...

Many thanks for your kind words Brother Tak Wah.

You surely can offer a big help to spread the message around and let the social enterprise people and the friends supporting their development start the big debate.

Cheers, T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