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07, 2011

《慈善法》立法需兩年

立法監管還需兩年
業界倡「Q嘜」認證
【明報專訊】政府承認現時沒有法例直接監管慈善機構,法改會正研究訂立《慈善法》,據了解,諮詢文件今季將出爐,但估計完成立法需時至少兩年,在正式立法前的「真空期」內,有慈善機構倡議可如旅發局般,設立「社福機構服務」Q嘜標誌,協助市民捐款前清楚了解機構的背景。

社聯鼓勵增加透明度

擁有超過370個機構會員、透過屬下遍佈全港3000多個服務單位、提供逾九成社會福利服務的社會服務聯會副主席陳智思指出,《慈善法》訂立前,社聯會透過旗下「惠施網」鼓勵機構披露更多資訊增加透明度。社聯行政總裁方敏生亦認為,政府有必要加強非牟利機構監管的法例,另一方面團體亦要更加主動披露監管資料。

至於社聯能否提供「認證」,陳智思指有相當困難,由於現行按《稅務條例》第88條註冊的慈善機構超過6600間,涉及社福、學校、宗教等不同性質,當中只有約1000多間與社會服務有關,其他的社聯都不能干預;加上沒有統一量度準則,故難以客觀評核好壞。

社聯於2007年設立「惠施網」,參與機構如樂施會及紅十字會等,須提供服務報告及財政等資料,以提高問責及透明度,但有數間大型慈善機構,如東華三院及救世軍,未有參與。

樂施會關注釐定準則

樂施會香港部總監蕭美娟支持設立Q嘜標誌,稱可令捐款者清楚慈善機構好壞,「但我們關注如何釐定好壞,是根據操守還是其他準則?」她又指會方會邀請捐款者參加迎新聚會,讓他們了解樂施會的成立背景、宗旨等;又會安排捐款者親身到發展項目地區,與當地機構親身傾談,如早前到柬埔寨參觀。

救世軍支持中央登記

不過,救世軍社區關係總監王國清表示,不參與「惠施網」也不等於有問題。他說﹕「機構有學校、教會、社會服務、救災等部門,帳目不能混為一談。」王國清指帳目會上載網頁,亦支持立法設定中央登記慈善機構制度,清晰說明慈善團體的定義,但他對設立Q嘜標誌有保留﹕「不同機構有不同服務種類,如何訂立優質服務?」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未立法前只可依靠社聯的「惠施網」,以及檢討稅務條例下成為登記慈善團體的準則;根據現有制度,偽慈善團體通過網站籌款,或在內地藉慈善為名坑害無辜兒童,若沒有人挺身揭發,是難以監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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