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5年收247街頭籌款投訴【明報專訊】街頭籌款活動隨街可見,社署於2005年至2009年間,共收到247宗懷疑未經許可在公眾地方進行慈善籌款活動的投訴,經警方調查後,4宗被檢控及定罪。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昨書面回應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的提問時表示,目前慈善獎券活動牌照由影視處發出,公開籌款許可證則由社署發出,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的攤檔則要取得食環署臨時小販牌照。
社署過去5年共收到247宗懷疑未經許可在公眾地方進行慈善籌款活動的投訴,因涉及的活動可能觸犯法例,故轉介警方跟進。而經警方調查後,共有4宗被檢控並最終被定罪。此外,影視處在同期共收到16宗有關街頭慈善籌款活動的投訴,其中9宗投訴成立。
張建宗指出,法改會正檢討有關香港慈善組織的法律及規管架構,包括規管街頭慈善籌款,他正研究其小組委員會擬備的公眾諮詢文件稿,計劃於來年上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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