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9, 2010

綠色和平轟高官座駕高碳

環團轟高官座駕高碳
促改環保車稅務優惠 與時並進
【明報專訊】政府帶頭推動綠色採購,但特首及司長級官員的環保座駕,以及至少182部政府車輛,僅具慳油特點,卻是「高碳一族」,不符合歐盟的低碳標準。「綠色和平」指環保署推行的環保私家車稅務寬減優惠計劃未能與時並進,未有考慮車輛的碳排放表現,以致已通過審批、可獲寬減新登記稅的39個車輛型號中,七成碳排放量偏高。「綠色和平」要求修訂計劃,令碳排放表現理想的型號亦可享有稅務優惠。

環保署表示,每年會按汽車科技發展情,檢討和更新環保私家車的認可標準,以確保只有在廢氣排放和燃料效率兩方面均表現卓越的私家車,才獲得汽車首次登記稅的寬減。

特首司長車年排13噸碳 需植樹5900棵

特首曾蔭權和3名司長的座駕,分別是凌志LS 600hL和福士Phaeton 3.2L V6,碳排放量分別是每公里205克及293克,即3名司長的座駕較高。綠色和平推算,該4部車輛每年的碳排放量共13噸,需要近5900棵5米高的大樹吸收,足夠填滿一個政府大球場。

特首及三司所用的車款,均屬環保署所列的39部環保私家車,而「綠色和平」名單上27款車的碳排放量(見表),超出英國2007年新車每公里158克的平均碳排放量;綠色和平又將歐盟推行多年的汽車環保標籤制度,與香港的環保私家車比較,發現約七成屬於最差的E至G級別(由A至G共7級,A為最佳),當中特首與司長的座駕分別屬於F及G級。

政府物流服務署表示,政府共有1320輛汽油私家車,其中724輛屬環保車,當中311輛是豐田混能車Prius,另有182輛是日產的Serena型號,後者便是綠色和平所指的高碳排放量車款。

港大機械工程學系教授梁耀彰分析,港府最初制訂環保車稅務優惠政策時,首要針對路邊空氣污染問題,因此主要考慮車輛的燃料效益,「愈慳油代表排放量愈少,但不代表碳排放表現一定理想」。他認為政府應與時並進,在篩選環保車輛時同時考慮碳排放量。

環保署:考慮車重訂標準

環保署回應稱,該署在制訂環保汽油私家車認可標準時,主要考慮兩大因素,分別是車輛的廢氣排放和燃料效益,目前日本和美國亦有類似全面的環保車輛優惠計劃。本港的認可標準與日本相若,較美國更嚴格。

該署又稱,為不同重量車輛訂定相應的燃料效益標準,亦即碳排放表現,是國際的慣常做法。日本、美國和歐盟在制訂燃料效益標準時,均有考慮車輛重量這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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