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05, 2010

同根社

同根社經費僅16萬
【明報專訊】同樣為新來港人士提供服務,成立近10年的同根社,可算是「艱苦經營」。一年運作經費只有16萬元,該會主席楊媚坦言,隨內地放寬自遊行,近年多了準來港人士持雙程證來港,令求助個案大增,當中多與家庭和經濟問題有關。

嫁患病港漢 雙程證婦求助

阿紅在數年前已開始申請單程證,現時多以雙程證來港照顧丈夫或兒子,來港後才發現丈夫有精神病及靠綜援過活,丈夫每月更把綜援金用於賭博,卻不給阿紅生活費。阿紅曾向社署求助,社署卻以阿紅為雙程證人士,不符領取綜援的資料。

阿儀是內地婦女,與丈夫為避開「超生」問題,在港生下第三名女兒,原本沒打算來港生活,但年多前因公安嚴打超生,發現有超生兒童便要罰20萬元,她唯有即時與女兒來港。來港後數萬元積蓄耗盡,她與女兒流落街頭,其後在庇護中心住了9個月。女兒雖擁有港人身分,但社署指她是兒童,不能獨立申請綜援,要有本港的綜援人士作擔保或監護人方可申請。阿儀其後雖找到有人願意作監護人,但由於要與監護人一併申請,領取綜援金額要與監護人一家合併計算,故女兒未能獲得一整份綜援金,母女兩人生計仍有問題。

楊媚表示,阿紅和阿儀的個案並非個別事件,她們日後也是香港人,故政府有責任照顧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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