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1, 2010

司法覆核 社運抗爭

智障童敗訴 成功爭學額
【明報專訊】一班智障學童及家長不滿教育局要求18歲智障學童須離校的安排,去年6月發動了多次的請願、示威、遞信,然而在立法會議員多次斡旋下,教育局仍未退讓。最終18歲智障學童唐偉庭由母親代表提出司法覆核,但法官張舉能最後判花名「唐唐」的唐偉庭敗訴,學童家長在炎炎夏日聞悉噩耗,在法庭前不禁聲淚俱下。

意想不到的是,教育局在覆核勝訴後讓步,以增加學額來解決問題。這個最後勝利,讓一班智障學童和家長喜不自勝,司法覆核敗訴時的烏雲一掃而空。有份參與抗爭的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成員張超雄說,絕不後悔提出司法覆核﹕「法官在判辭中提出新的理據讓我們參考,或許這令政府衡量過後,終在宣判後轉,撤除智障人士的18歲讀書年齡上限。」

張超雄﹕引社會關注不後悔

除了法官「襄助」,張超雄指出,提出司法覆核前,他們的抗爭未能得到廣泛傳媒報道,會見官員及上立法會多次也無所得;官司敗訴後,惹來社會明顯關注,雖不敢說這與事件的美麗結局有關,但亦是出乎意料。

張超雄覺得,司法覆核未必「萬能」,因為法庭不會輕易干預行政權力,加上挑戰政府部門的財政及勝負壓力之巨,小市民未必可輕易負擔﹕「一班家長學童只是小市民,首次參與社運,除了輸贏外,唐唐及其家人都要面對親友的意見及壓力;未取得法援前,更有訟費壓力。」儘管如此,他認為司法覆核讓市民與政府公平較量,希望訟費問題不會令市民卻步。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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