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助更生者就業【明報專訊】更生人士重投社會,往往面對僱主歧視,協助釋囚的社區組織協會促請政府以身作則,訂立清晰機制和指引,訂明個別工種不設品格審查,特別是外判工,長遠則應立法消除就業歧視。
促政府外判撤審查
有3次偷竊和打架案底的阿寶(假名)兩年前再「出冊」,輾轉覓得餐廳侍應一職,卻未敢坦白自己有案底,僱主不時讚賞其工作表現,亦把帳目和人事管理讓他處理,他獲升職為主任後承認自己有案底,僱主卻不再容許他管理帳目,更懷疑他曾經「落格」,心灰意冷的阿寶只好離職,他慨嘆﹕「我的升遷已跟工作能力無關,而是我有沒有案底。」他直言,當更生人士「無得食無得住」,便不會在乎多添一次案底,反而犯事被拘捕可解決食住問題。
團體:遭歧視 投訴無門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將於周二討論這議題,社協昨日舉行論壇,出席的立法會議員張國柱和社協組織幹事吳衛東質疑,政府容許干犯輕微罪行並在3年內沒有重犯的更生人士考取保安員牌照,卻有案例顯示不容許他們入職政府外判的搬運清潔用品工作,政策明顯自相矛盾。
吳衛東補充,政府外判工現時遭歧視卻投訴無門,公務員卻有多個途徑申訴,認為當局應設立有關上訴機制,並說明現時有何政策法例保障更生人士免受就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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