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3, 2010

香港互聯網專業協會

57%網民認同文責自負 (21:54)
一調查發現,57%受訪網民認為,網上討論區出現侵權、誹謗及侵犯私隱等法律風險時,應由發文者承擔。
香港互聯網專業協會在今年2月中透過5個網站訪問約5000名網民,調查結果顯示,網民都很理智,並非常珍惜網上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87.7%網民為了能暢通無阻交流資訊、抒發感受和看法而願意文責自負或由網站和發文者共同承擔責任。

有57.4%網民認為,當用戶在網上討論區的留言出現如侵權、歧視、誹謗、私隱等法律風險問題時,應由發文者負責;30.3%認為應由網站和發文者共同負責;只有11.5%認為應由網站獨力負責。

調查又發現,當網站收到投訴指用戶的言論含侵權、歧視、誹謗、私隱等成分,35.5%網民希望給予限期,讓用戶自行決定應否刪除;18%希望讓用戶直接與投訴人調解;14%希望無條件保留有關言論;8.4%表示有理據要對簿公堂;23.6%希望網站自行刪文了事。

換言之,超過75%網民希望有適當渠道處理被投訴的言論,不願意讓網站單方面刪除言論。

調查也訪問41個網上服務供應商,結果發現,所有業界都認為,必須尊重網民的言論自由,不應隨意禁制網民發表意見,供應商要盡可能合情、合理、合法地處理網上言論的投訴。

大部分網上服務供應商過去12個月都有收過有關投訴網民言論的信件,投訴內容主要涉及中傷、誹謗、失實、版權、歧視和私隱。網站大都刪文了事,也有交由律師處理,或與投訴人商討解決方案。

不過,60%業界認為,現在的法律制度不能有效保障網上內容和服務供應商。

調查又發現,不少網站已進行自願性審查討論區內容,確保網站運作符合法規。

調查機構表示,如果要網站自行處理網上言論問題及承擔法律負責,會對小型網站,造成沉重負擔,促請香港政府正視網上資訊流通的問題,完善法規。

另外,為保障超過430萬名香港網民享有合法交流和自由資訊傳遞,提升網上服務水平及帶動互聯網服務發展,互聯網專業協會和10個網上服務供應商今天宣布成立「網上服務供應商聯盟」。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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