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公開帳目3機構【明報專訊】本報翻查發現,未有向外公開全年詳細善款帳目的免稅慈善團體,還包括「慈光社群服務網絡」、「長洲鄉事委員會青年綜合服務中心」以及「康馨婦女會」。三機構回應時以「人手少」、「主要收入非募捐或賣旗」等原因,解釋過去為何無披露全年度善款收支。但三機構均承諾為增財政透明度,會考慮日後公開詳細帳目,供捐款者參考。
承諾增財政透明度
三機構中,以康馨婦女會的透明度相對較高,它在每季通訊中,會交代較大筆善款的收支。該會主席廖美玲稱,過往該會主要收入來自核心成員奉獻,而非公開募捐,覺得毋須公開經審核帳目。但她指隨該會規模漸大,會考慮從社團註冊改為以擔保有限公司註冊,並研究公開年度帳目。
稱無隱瞞賣旗收益
上述三機構均獲准賣旗,但三機構均指賣旗收益數字,經核數後須提交社署,及在報刊登廣告公開,絕無隱瞞。社署則補充,除賣旗善款數字要登廣告外,慈善機構的賣旗捐款收入及善款用途,亦必須獨立列載於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表內,副本並須呈交社署作紀錄,以加強問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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