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04, 2009

香港工人健康中心

假自僱被指拉低工傷數字
團體指沒統計自僱者 數字不全面

【明報專訊】去年涉及工業意外的數字較07年下跌7.4%,但有關注職業健康機構指出,現時有關統計數字未能反映現實,有工人因為「假自僱」問題,變相發生意外後僱主毋須負責,而有關工傷亦不會計算在統計內。如果把自僱人士的工傷統計在內,該機構估計實際數字會增加至少25%。

根據勞工處數字,07年發生逾1.6萬宗工業意外,08年則有1.49萬宗,主要涉及飲食、建造及製造業。香港工人健康中心就業主任黃雅文說,近年多了工人被要求以自僱形式工作,有僱主會事先要求工人簽約指自己是自僱人士,或者有僱主每次派工作予工人時,均會表示是把工作「判給」他們,現時中心有兩成個案均為自僱者。

該中心項目經理孫同祥表示,建築業、運輸業及一些涉及機械操作的工種均有不少自僱者,他們不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現時政府有關工傷的統計數字亦未夠全面,沒有自僱者的工傷數字,否則實際數字會較現在增加25%至33%。他相信經濟轉差下會有更多僱主改以自僱條件聘人,建議仿效英國立例要求自僱者亦要呈報工傷數字。

裝修工跌斷骨 僱主不負責

51歲的陳先生從事裝修10多年,去年頭他到私人大宅裝修,工作期間從10呎高棚架跌下,雙腳有粉碎性骨折,至今未能工作,但僱主卻指他是自僱者而不願負責,陳已向法律援助署求助,打算興訟追討。陳表示,出事前每月薪金萬多元,「行內沒有簽合約習慣,平時會打電話問『老闆』有沒有工程做,老闆會逐日支薪」。

他說,出事當日剛有「新老闆」給他裝修工作,工具則由「舊老闆」提供,但他首天工作從高處墮下,住了20天醫院,至今仍未完全康復,更不能蹲下,日後料只能做保安員工作。「我現在申請綜援,兩名子女一個讀書,一個因我不能工作,已不能升學,要出來打工。」

另一名裝修師傅胡先生於3年前在工作時受傷,當時僱主希望他不要報工傷,他心軟答應,後來才發現切斷了手指筋十分嚴重,現只可從事簡單工作。

明報記者 賴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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