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26, 2009

明報社評: 辦學團體良莠不齊

辦學團體良莠不齊
審批監管有待改善
【明報專訊】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下稱「臻美」)的辦學團體,把辦學權交回教育局。教育局將全面接管這所直資學校,該校的學生不用擔心學業受影響,但是臻美8年以來從註冊、管理混亂,到公帑是否用得恰當,都存在問題,其中臻美當局的辦學態度固然大有可議之處,教育當局監管無方,使事態惡化至此,也要負一定責任。

昔日教改先鋒今爛尾
家族色彩濃利益糾纏不清

臻美於2001年創校,當時它的教改先鋒形象,備受矚目,連時任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也曾到學校擔任一天教學助理,體驗箇中情。昨日3度到校門外對記者發言,反擊教育局的校監梁淑貞,當年以嶄新教育理念獲得委以重任,作為改革先鋒人物,難免遭到質疑和挑戰,只是近年有關臻美的新聞,未涉及教育理念或教學方法的討論,而是一些負面消息,例如創校8年以來已經3換校長等。而近期所披露的資料,使人對學校主事者一些作為和教育局的處理,難以理解。

事件主角梁淑貞被揭發在2001至06年擔任校長期間,原來並不具備校長所需的資歷;另外,梁淑貞被揭發一身兼7職,包括臻美創校校長、校董會主席、校監、辦學團體臻美社會服務機構主席以及臻美幼稚園受薪校監等,其間明顯涉及角色和利益衝突。另外,臻美校董會有12名成員,竟然有3人是梁的親友,其中包括她的丈夫。

還有是梁淑貞被指自製「綑綁式外判服務」,把學校的資訊科技、圖書館、社工、電腦維修等,一概外判予由她擔任主席的基督教臻美社會服務機構,學校每年要向機構繳付超過100萬元費用。

由上述情看來,臻美的組織結構家族色彩濃厚,其間利益關係糾纏不清,明顯存在不恰當情。臻美的營運涉及公帑,雖然已經交回辦學權,當局不宜就此罷休,應該繼續追查釐清箇中情,必要時要求廉政公署介入調查,若發現貪瀆及利益輸送,必須依法處理。

臻美的組織和校政有諸多問題,但是當局的監管,從已知情也有怠惰之處。例如,臻美到現在為止,依然只是臨時註冊,並非永久正式註冊。當局說臨時註冊也是註冊,所以臻美並非無牌辦學云云;另外,當局解釋,一般學校註冊歷時3至5年,但是臻美已經開辦8年,為何仍然未能完成正式註冊手續,當局未有正式交代。不過,當局披露了臻美還未完成法團組織註冊,也未完成非牟利註冊。如果是這樣的話,當局就有失職之嫌。

因為臻美每年按有多少學生,逐個接受公帑資助,若臻美未具備非牟利法團資格,當局卻持續給它撥款資助,其間豈非存在公帑有被轉化成為盈利的可能?當局除了追查臻美的營運,也要交代為何持續撥款給一所遲遲未能辦妥正式註冊手續的學校。因為據披露,臻美2006/07和07/08兩個年度的核數報告,都未交給教育局,而這兩個年度,臻美照樣得到公帑資助。

審批勿偏重理念輕經驗
監管與自主須適當平衡

據知,其他直資學校的註冊,部分在一年內,或是在3至5年間就辦妥,至於核數報告也如期交妥。臻美為何不同,教育當局又為何對臻美諸多容忍,當局要交代清楚。教育當局可能以為基於學生的利益,容忍臻美,不過,當局的「姑息」取態,會否導致「養奸」結果,值得關注。因為這樣的話,辦學團體看準當局的顧忌,只要有學生在手,當局為免影響學生的學業,都會乖乖撥款,學生豈非成為「人質」?因此,當局若以「為學生利益覑想」而持續資助臻美,這個理由,難以使人接受。

當年推出直資學校,是一項教學改革,目的在推動教育多元化和增加選擇,原意甚佳,值得支持;但竟然出現臻美這樣嚴重的校政問題,當局應該認真檢討對直資學校的審批和監管。

(1)辦學團體良莠不齊,當局日後在審批申請時,應該更為全面仔細,以免為別有用心者所乘。審批時不宜只覑重申辦團體的教育理念,還要審視其是否具有足夠的辦學經驗。例如,臻美機構本來只是提供課餘託管、兒童及家庭輔導、青少年中心、學校資訊科技支援等服務,並無實際辦學經驗和往績可供參考。臻美這次的「失敗」,值得當局記取教訓。

(2)監管與自主須適當平衡。直資學校獲得資助,與傳統津貼學校相比,直資學校在資源運用、教職員編制、收生、教學語言和課程設計等,都享有較大自主空間和彈性,以開創新的教學模式。但是這樣的運作,由於當局減少監管,出現紕漏的風險亦增加了。所以,如何堅持改革之餘,予以適當監管,減少流弊,使直資學校能夠正常發展,是臻美事件後,教育局要處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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