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1, 2008

推動公民社會發展

推動公民社會
香港發展重要的一環

[extracted from Mingpao:
陳太能否留名民主運動 端視推動公民社會成敗
2008年7月21日]


[...]

至於推動公民社會,更是香港發展重要的一環。香港人平均教育水平高,中產專業人士數量亦多,擁有發展公民社會的優良土壤。公民社會泛指由自主、多元開放的非政府組織所形成的一個社會領域,教會、工會、婦女、環保、人權組織等都是公民社會的骨幹。公民社會過去在香港的發展立下不少功勞,1970年代的壓力團體,為港人爭取民生權益,後來六四事件及回歸前的政治爭拗,部分團體更漸漸演變成政黨,正式走入建制,為香港的民主化立下重要功勳。

中文大學公民社會研究中心主任陳健民教授曾撰文指出,西方的公民社會主要受兩種政治思想影響,其一是自由主義(liberalism),認為國家的權力必須加以限制以保障個人自由,公民社會正是要制約國家權力,讓公民在一個自主的空間中追逐自己的利益。另一傳統是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認為公民社會不單是防止國家侵害個體自由,參與公共事務更是個人「自我實現」的過程。此傳統強調公民責任,視參與為美德。

推動公民社會 不能只說不做

正是由於這個強調制約政府的傳統,公民社會在回歸後的香港亦發揮重要作用,尤其是SARS期間及2003年的七一遊行,成功挑戰政府權威,維護社會核心價值,近年的重點則是反填海、挑戰社會城市規劃及保育政策等。

香港的公民社會發展雖然有很強的傳統,但挑戰也很大。

香港的政治並非全面開放,沒有政黨輪替,沒有旋轉門,在建制外的所謂智庫,資源及政策實踐機會有限,政策研究皆不成氣候。雖然近年冒起不少熱中議政的組織,當中更有人被選中加入局長助理行列,但相關組織為數仍然甚少,參與人數亦不多。畢竟,要在建制以外參與公民社會活動,就要冒覑被指「挑戰政府」的風險,令不少商界及專業界別人士卻步。

因此,香港的公民社會發展,極待有心人參與推動。推動公民社會發展,不是上流社會的社交活動,不能由上而下,更不能只說不做,不能只當政治貴族,不能只靠間中在高尚場合發表演說、在報刊發表文章,或是召開記者會發表政見,就能有效推動。

在外國每有政黨長期在野,領導必反躬自省,放下身段,發動同志上山下鄉,親近群眾,聆聽民意,再制訂長遠策略。在香港推動公民社會發展,也應如此,有心人必須利用其人脈關係,籌募資源,再深入社區,組織動員,培養人才,作長期奮鬥。

[...]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