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2, 2008

政府推出7歷史建築活化

政府推出7歷史建築活化 (15:59)
2008年2月22日

政府宣布,推出首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將有7個建築物供申請,申請者可獲首筆保育費用。

發展局副秘書長王榮珍表示,行政長官在去年提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而立法會亦批出1億元,作為未來5年的非經常開支。

她指出,首批建築物包括雷生春、荔枝角醫院、北九龍裁判法院、舊大埔警署、舊大澳警署、芳園書室和美荷樓。獲得批准的團體除可獲一筆過大型翻新費用外,如在首2年有赤字,亦可申請最多500萬元的補貼。而政府只會徵收象徵性1元的租金。

王榮珍稱,政府會協助團隊解決,消防、安全、土地用途及規劃等問題。政府將在3月份舉行7個開放日,並會辦工作坊。

她表示,政府在審批過程中,會考慮能否彰顯歷史價值、文物保育、社會企業角度、財務可行生及其他考慮因素,作出批出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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