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社會創業家精神:
尋求社會效益擴大機制
(刊於〈SEE 季刊〉009號 OUR CITY-SMART BUSINESS)
阮耀啟 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目前本港就社會企業的討論,通常只會將社企看成是提供就業的工具,就像是除此以外別無其他目的。若然明天本港的就業情況大幅改善,那麼我們的社會企業也可以通通關門大吉,相關的社福機構也可以做回它們的老本行,只繼續提供就業培訓,再也不用擔心如何既要賺錢又要達成社會目標。
這個想像若真的成為事實,最高興的當然是特區政府,因為主事的官員再也不需要為舉辦社會企業高峰會而大費周章,而大商家也不用被迫向社會企業進行「利益輸送」,官民商可以繼續賺錢的賺錢,做服務的做服務,大家都可以慢慢的把「社會企業」這個概念淡忘,就像現時已沒有多少人再提起幾年前熱烘烘的「本土經濟」及「創意工業」等概念一樣。
社會效益最大化:尋求擴效機制
作為具創見的公民社會組織及關心社會發展的公民,必須要清楚理解以「社會創業家精神」(social entrepreneurship)解決社會問題及推動社會創新的重要性。 在這裡必須要先說明,「社會企業」與「社創精神」這兩個概念其實並無任何必然的關係。現時很多社會企業其實都缺乏社創精神,而一些具備社創精神的個人或團體,亦不一定要成立社會企業去追求他們的社會目標,所以我們在討論社創精神和社企發展時,必須要分清楚「社會企業」、「社會企業家」和「社會企業家精神」(註一) 這三個中文譯名看似差不多的用語。「社會企業」是一種組織的形式或形態,它同時包含著營利機構及社會團體的某些特質,但這尷尬的身份卻令到人們很難理解其概念及清楚說明其優越性。同樣地,若然我們將「社會企業家」看成是創辦或經營社會企業的個人,我們將很難去了解成功的社會企業家所需要具備的條件。在這三個概念當中,確切認識「社創精神」所包含的元素和意涵,應當是最能幫助我們去了解如何運用社企及社創精神去推動社會創新。
簡單而言,我們可以將社會創新看成是一個過程,而這個過程是可以分成三個階段:(1)洞悉機遇;(2)揉合資源;及(3)實現擴效。要成功運用「社創精神」達致社會創新,創意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元素,傑出的社會企業家,不單需要具備創意,而更重要的,是他們能夠將一些獨特的創意及創新元素應用於社創過程當中的每一個階段,使之最終能產生極大的社會效益並改變社會現況。在香港,社福界需要協助解決失業及貧窮問題,自願或被迫一窩蜂成立很多缺乏社創精神的社會企業,這其實是無可厚非;但作為一般公民社會組織,在各自的服務領域內面對著許多極難解決的問題,是否也可以通過發揮社創精神,嘗試去改變社會上各種不理想的狀況呢?要發揮社創精神,傑出的社會企業家就是要發掘出一般人無法看到的潛藏機遇,透過富創意的方法揉合社會及經濟資源,再尋找適當的「擴效機制」(scaling-up mechanism)將社會效益最大化,並達致改變社會的目標。
以上的三個步驟,可說是缺一不可,而當中最困難的可能是尋找適當的擴效機制。在這個全球化的年代,市場已成為其中一個最有效的擴效機制,所以成立「社企」並通過市場機制尋求達致社會效益最大化,已成為很多社會企業家追尋社會目標的方法。(註二)但另一方面,市場作為一種擴效機制,是有其本身的局限,而我們絕對可以想像,市場以外其實還存在著其他機制,是可以達到擴大社會目標的效果(註三),所以目前主流論述將社創精神說成是公民社會組織需要「想辦法做生意賺錢」,其實是另一個極大的謬誤,是將其意涵完全貶低,這跟將社會企業單單看成是提供就業的工具同樣是無知和短視。
尋找「擴效機制」的困難與挑戰
若能運用得宜,市場作為擴效機制當然能夠帶來甚多好處,例如透過大量生產就可以減低成本,以令世界上最貧窮的人口都能夠得到更多的服務選項,而一些社會目標如推動使用再生能源和公平貿易更是必須利用市場機制改變主流消費市場的面貌。對於很多人一直以來對公民社會市場化的憂慮,我們亦應該可以認同,爭取經濟利益是為求達致終極社會目標的一種手段。一個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反而是社會企業家在嘗試運用市場機制以提昇目標果效的同時,是否有可能對其原有的社會目標產生適得其反的後果呢?這個問題是有別於一般「服務市場化」的爭論,是有需要作進一步的探討。
運用市場作為擴效機制,是有需要面對所謂replicability (能否複製)及singularity(唯一性)的問題。有別於一般的扶貧和環保議題,有一些社會目標是並不適宜大量複製,因為有一些事物在複製的過程中是會失卻原來的社會意義。譬如在文化藝術的領域,市場的動力是可以引導更多的群眾接觸某類型的藝術,以及避免一些傳統或部族文化息微和沒落,但就算一些社會企業家能夠解決藝術平庸化及商品化的問題,他們可能仍然會無法以市場作為擴效機制,以達致推廣或保存文化藝術的效果,當中的原因就是一些文化藝術所擁有的唯一性的本質,是會令到很多「作品」是無法脫離它們的文化根源並以市場方式進行複製,結果市場機制只製造了一些藝術項目和產品,並很可能達到不錯的經濟效果,但是文化和藝術的本質卻在複製過程中被消滅。(註四) 歸根究底,原來社會企業家需要尋找的擴效機制,並不一定是要追求大量複製某種特定的生產或服務模式,而是要達到社會效益最大化的目標(maximizing social outcome),於是「擴大」規模並不一定等同於「擴效」,而這亦是社創精神要融合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所需要面對的困難與挑戰。
社創精神是歷久不衰
有別於「本土經濟」及「創意工業」等因時而興的用語,「社創精神」作為推動社會創新的原動力是不會因時代轉變而變得沒有意義。社會企業和社創精神其實並非任何新事物,推動社會創新的國際組織Ashoka早於七十年代已專門尋找及支援世界各地出色的社會企業家,並協助他們達致社會創新及迎擊社會挑戰(註五);只要我們能適當理解「社創精神」的意涵,筆者相信其社會意義將會是歷久不衰。
註一:這三個用語的英文分別是social enterprise、 social entrepreneur 及 social entrepreneurship;本文選擇將social entrepreneurship翻譯成「社會創業家精神」及「社創精神」。
註二:這裡「市場機制」是指主流的經濟市場,而並非社會科學上更廣義的市場機制。
註三:讀者如有興趣了解世界各地不同的社會企業家如何以不同的擴效機制成功改變社會狀況,可參閱文字記者David Bornstein的著作 How to Change the World: Social Entrepreneurs and the Power of New Ideas, 2004。中文版《如何改變世界》(吳士宏譯)可向阿麥書房查詢購買。
註四:印度著明藝評家Anmol Vellani就曾對此題目作出了精僻的分析,並為理想的art entrepreneurship提出定義及列舉一些極具參考價值的例子;可參考:Anmol Vellani, Entrepreneurship in the Arts: The Indian Challenge, 2006
註五:關於Ashoka 及世界上很多社會企業家的資料,可參考以下網站: www.changemakers.net 及 www.ashoka.org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