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03, 2008

社企下月可申活化歷史建築

社企下月可申活化歷史建築 資助加碼
2008年1月3日

【明報專訊】「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下月接受非牟利機構申請,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日在民政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表示,會以社會企業形式活化7幢歷史建築,資助額上限由300萬元增加至500萬元,並預留了10億元作建築物的翻新及維修費用,亦會在下月1日向財委會申請1億元非經常開支。

林鄭月娥在會上透露,這7幢第一批納入計劃的建築物,租約期為3至6個月,是否延長視乎情而定,參與計劃的社企前期虧損將會由政府承擔。林太指今次只限非牟利組織申請,私人機構是否能以其他形式營運可再探討,但如發現有圖利情,政府會即時收回建築。

議員恐景賢里事件重演

多名議員批評政府保育政策空泛,沒有足夠法例保護不屬法定古蹟但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物,要求當局修例及增加撥款。民主黨涂謹申批評,現時法例只保護門檻高的法定古蹟。醫學界代表郭家麒則擔心景賢里被損壞的事件會重演,他認為應及早效法外國成立文物保育信託基金。工聯會陳婉嫻形容,現時的政策只是人治。

不過,林太反駁指議員批評有欠公允,她強調法例不能貿然修改,要尊重政府的財政及私有產權,否則會引起更多爭拗和訴訟。

她指當局對成立基金持開放態度,但要按部就班,先評級及建立成功的活化例子,今年內會完成1400多幢具歷史價值建築物的評級。

設文物保育專員 年薪140萬

委員會又通過開設文物保育專員,掌管新設的專責文物保育辦事處,職位等同首長級丙級的政務官,年薪開支約為1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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