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19, 2007

公私合作防「官商勾結」

古洞發展區 財團購地佔半
政府倡公私合作 學者籲防「官商勾結」

2007年11月19日

【明報專訊】施政報告建議恢復古洞北、粉嶺北、坪輋和打鼓嶺(三合一計劃)及洪水橋新發展區的研究,但本報發現,早年已預留位置興建的古洞北九鐵車站方圓逾300米範圍內,有一半土地屬私人土地,有發展商更早於施政報告發表前兩天與業主簽訂交易意向書,並於上月底繼續積極收地。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曾聲言會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新發展區,有學者提醒政府需小心處理與發展商合作細節,以免被批評「官商勾結」。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明年將就「三合一」式新發展區計劃展開規劃和工程可行性檢討研究,過程中會詳細考慮公私營合作的可行性、模式及細則,現階段未有定案。而新發展區的設計及實施策略亦會讓公眾參與,確保各界人士,包括地區代表、土地持有人及環保團體的意見適當及有效地納入發展計劃中。

新世界發言人回應表示,暫未在古洞北購入土地,恒基地產則稱會考慮任何發展機會,長實及新鴻基在截稿前未有回覆。

已預留位置建九鐵車站

上水以西、落馬洲以東的古洞北區佔地374公頃,現有約1500名居民,整個古洞北分為東方區、塘角區、煙寮區、聯和區和鳳崗區5區,除散落各區的村屋外,上水展能運動村以南一帶約有50間工廠營運,以木廠、廢物回收場、食品廠、車廠為主。

九鐵早年興建落馬洲支線時,已在古洞東方區地底預留車站位置。本報向北區地政處取得古洞站的土地圖則,發現車站方圓逾300米範圍,約五成土地屬私人擁有(見圖),主要集中在車站東面,而地皮西面則多屬官地,部分暫由政府以短期租約方式批出。

長實10年前開始收地

儘管古洞實際規劃仍未明朗,但私人發展商早已積極收地,以增加該區土地儲備。古洞北村村代表藍少虎表示,多個發展商早於10多年前在古洞北買入土地,最早「進駐」的是長實。據了解,長實早於1995年買入雙魚河西面部分土地,至今已擁有近100萬平方呎土地。

新鴻基施政報告公布前趕購地

當區村民表示,新鴻基於年多前開始於東方區收地,直至上月底仍積極與業主洽商,而施政報告公布前兩天,新鴻基與6名業主簽訂意向書,計劃買入古洞北村公所附近約6萬平方呎農地,呎價為320元,惟因協商不遂,交易最終告吹。

本報查閱該區的土地交易紀錄,發現今年內部分毗連古洞站的地段已成功出售,其中車站東南面一幅面積約9400平方呎的地皮,便在今年3月以198萬元售出,地皮呎價約210元。另一幅同今年3月成交的地皮,面積則達5.4萬平方呎,成交價為500萬元,地皮呎價約93元。

學者倡設基準增透明度
2007年11月19日

【明報專訊】面對私人發展商「進佔」新發展區選址,有學者坦言政府已無法採取1980年代主動收地的發展策略,但過往多個「公私營合作」的發展項目或計劃如數碼港,惹起「官商勾結」批評,學者提醒政府與發展商洽商時應保持透明度,並透過設立「公營部門比較基準」及城規程序,確保私人發展符合經濟效益及社會需要。

發展商持地多抬高價

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指出,新發展區內,政府要先收地,才能控制發展,但收地過程中,在區內擁有大量業權的發展商議價能力較強,會抬高地價,故政府收地所需資金和時間也無法估計。

他建議政府就新發展區訂下發展大綱,由私人業主透過市場力量收地及發展,發展區內的政府土地則興建基建及公共設施,而所有發展參數及項目內均需經城市規劃委員會審批。「這可減低政府收地的阻力,政府亦可透過比較與發展商的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率,更有效運用資源。」

行政會議成員張炳良建議政府訂下「公營部門比較基準」,即是在假設的情下,經風險調整後,估計政府自行推展工程項目的費用,以比較發展商的設計、建築、保養、人手、融資費用等。

議題應於立會討論

他形容政府與私人業主合作乃大勢所趨,「不能夠事事等政府做,若想加快項目完成,政府應與私人機構保持良好關係」。但他坦言市民日後會擔心合作引致「官商勾結」,提醒政府劃分與發展商的合作範圍、財務安排、規劃要求等的時候,保持高透明度及公平原則,亦應把新發展區的發展內容帶至立法會討論,廣諮民意。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