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10, 2007

「爭氣行動」旺角檢舉未熄匙車輛

環團巡旺角 檢舉未熄匙車輛
2007年10月10日

【明報專訊】汽車排放的廢氣是本港第二大空氣污染源,有環保團體針對本港不少司機停車不熄匙的惡習,昨日到旺角區「巡查」,向警方舉報涉嫌違反交通規例的車輛,以及司機離開車輛後未有熄匙的惡習,希望對司機起阻嚇及警惕作用。警方證實,旺角警署昨日接獲該等環保團體提交的72宗違例報告,已列作交通投訴個案跟進。不過,的士小巴業人士不滿該等團體,認為有關行動針對的士和小巴,對他們不公平。

旺角警方收72報告

「爭氣行動」成員Annelise Connell及清新空氣行動召集人伍婉婷,昨日由上午11時至下午5時,在旺角花園街一帶共發現99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大部分是小巴,這些車輛主要是違例泊車,也有司機離開車輛後未有將引擎停止。他們將車輛的車牌抄下後,每小時向旺角警署提交一次報告。

警方發言人表示,旺角警署收到有關團體提交的72個報告,已列作交通投訴個案處理,警方會了解及跟進事件。

Annelise Connell表示,兩個組織共五六名成員,一年前開始到各區巡查,平均每周出動一次,勸喻公共交通工具的職業司機停車熄匙,但成效不顯著,故在6周前開始記錄違反交通規例的車輛,並向警方舉報,希望可提高司機遵守交通規例的意識,及減少不必要的廢氣排放。她希望政府日後可讓環保團體與警方合作,加強道路上的執法。

另外,「爭氣行動」和「清新空氣行動」成員昨日又在花園街量度空氣質素,發現在沒有停車熄匙的小巴附近範圍內,污染物含量比已熄匙小巴多出逾七成。他們認為,司機養成停車熄匙的習慣,有助減少汽車排放不必要的廢氣。

業界斥針對小巴的士

不過,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不滿「爭氣行動」只針對小巴和的士的做法,指他們並非執法人員,又不能交出真憑實據證明司機當場違例,做法對他們不公平。他又指,小巴、的士的燃油費,佔總成本兩成,故司機若非必要,都會自動熄匙。「如果環境可以容許司機熄匙,為了慳油都一定會熄,每個司機都想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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