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4, 2007

豪富得着太多應盡額外義務

豪富得着太多應盡額外義務
林行止 2007-10-24

信報財經新聞
P12 | 時事評論 | 林行止專欄

一、  有學問且關心社會事務的友人(亦為本報作者)對筆者去周〈企業多顯人性 共造和諧社會〉一文的觀點,表示「有點意外」;在那篇拙文,筆者一反「常態」,主張香港企業應盡多點「社會責任」。這種想法,乖離了筆者數十年來奉為圭臬的自由學派經濟學家認為企業的唯一目標在為股東爭取最大利益的原則。友人「有點意外」,可以理解。

  英國文豪蕭伯納「好像」(一時找不到出處)說過這樣一句話:「二十歲左右的人若不是社會主義分子,是蠢材;三十歲前後仍是社會主義分子,是無可救藥的蠢材!」筆者顯然不能「對號入座」,因為年輕時是盲目相信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這些年來,耳濡目染資本主義社會的不公平、乏公義、資本家用盡辦法「勾結」專業人士逃稅避稅以至為本身利益不惜「干政」之後,年歲愈長便愈覺得引進一點社會主義的公平原則,有利締造和諧社會,因此成為蕭翁口中的大蠢材。筆者認為在享受了世界最低稅率和最簡單、最寬鬆的稅制後,香港資本家應在「扶貧」上多作捐獻,幫助社會競爭力不足的社群,不管是從根本入手,在教育、再培訓上投下資金、心血或直接援助有需要的人提高物質水平,是經常於有意無意間炫耀財富者應盡的一點公民義務─也許是額外的公民義務!

  筆者知道,「嬌養」競爭力不足者會養成他們依賴、不長進的習慣,最終妨礙社會進步,但書本上無懈可擊的理論,情況特殊的香港不應照單全收;形成主流經濟學理論的背景是高稅多稅凡有交易便徵稅及有種種法例條例規範資本家必須依照公平原則進行市場活動的西方社會,在這種前提下,強調資本家完稅後不必再盡「社會責任」及捐款作政府認可的慈善用途可獲扣稅優惠的制度,因此可以接受。但香港的情況完全不同,這裏不但是稅務甚至是避稅天堂,現在連遺產稅亦取消了(對於吸引資金,那是大大好事,唯一的隱患是留給後代的財富愈多愈普及,未來世代不事生產、對社會進步沒有貢獻的「二世祖」亦相應增多;長遠來說,沒有遺產稅有消極的一面,不過,正如凱恩斯所說……,長期的事誰管得),加上長期在放任自由及吸引資金的大纛下,「官商一體」,「政策向資本家傾斜」,資本階級佔盡便宜;另一方面,香港有世上最善利用土地的建築師,更有通曉一加一等於三(呎)絕藝的世上獨一無二的物業發展商……。香港資本家得天獨厚,賺錢能力世界第一,在內地政府致力建設國家富強、社會小康和諧,實際上必然走「不容許弱肉強食的資本主義」(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內涵)的大環境下,香港資本階級若不對社會作更多貢獻,在社會公義上,香港將成為展示資本主義醜惡面、多金而不可愛的物質過剩、精神貧乏的落後社會。

二、  貧富兩極化日趨嚴重,積極地看,在社會流動性(Social Mobility)暢通無阻的社會,這確有鼓勵窮者取法乎上努力學習、勤奮工作,在社會梯階爬升的作用。可是,一來現在的社會流動性並不那麼順暢(教育制度和經濟結構從工業及貿易轉型後年輕人的出路愈來愈少),二來財富高度集中已引起新的「階級問題」,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這種情緒對資本家的害處並不明顯,但對社會安定肯定無助;數年前翻閱(八百三十多頁,怎麼讀?)老洛克菲勒傳記《巨神》(Ron Chernow:《Titan》),Vintage,一九九九),了解洛克菲勒所以大做善事,成立慈善基金及創辦芝加哥大學,出發點並非「行善」而是為了平息民憤,因為時人認為他漠視工人福祉才能賺大錢,是「喪失人性的資本家」(The Monster of Capitalism),一九一四年七月十七日紐約的「無政府主義者」甚至試圖炸死他。自此以後,老洛克菲勒才大澈大悟、「大散銀紙」……。

  洛克菲勒的慈善事業代代相傳,可是,隨着時代變化(不一定是「進步」),豪富對醫院、大學、文化藝術事業的捐獻已被視為為身後名及為了使後代持續享有他們在生時的社會地位的投資─可獲無形回報的投資;新一代的慈善家(如微軟的蓋茨)是以社會上(以蓋茨的財力,是「世界上」)不幸一群為對象,事實上這樣做對社會貢獻最大。當相對貧困的人日多而政府尤其是低稅的香港政府「愛莫能助」時,慈悲為懷的香港財主對「下流」而非「上流」社會多作捐輸,才具時代意義!

文章編號: 2007102439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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