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02, 2007

學者質疑社會企業成效

學者質疑社會企業成效
2007年10月2日

【明報專訊】據悉,政府為貫徹「助人自助,以工代賑」的扶貧原則,施政報告擬提出大力推動社會企業,建議主要以3種模式扶助弱勢社群就業,包括在政府部分合約加入扶弱條款、推動社區特色的社會企業,以及呼籲商界為社企提供訓練。不過,有學者認為社會企業所創造的就業職位相當有限。

社會企業泛指以商業營運方式兼能實踐社會價值的企業,並將所賺取的盈餘回饋社會,現時主要由社福機構牽頭成立,例如長者安居服務協會創辦的「平安鐘」、僱用大量殘疾人士的餐廳及英國的「公平咖啡」等。

建議3種模式推社企

由於社會企業在港未成氣候,據悉,施政報告建議用3種模式去推動:

1)在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的外判合約中加入新條款,便利社會企業參與競投。如外判一項大型活動合約時,規定投標企業須聘用一定數量的待學待業青年和單親家長擔任活動助理;

2)推動商界扶助社會企業,包括由商界向社福機構教授營商之道,其間社會企業在成立後3年內做到收支平衡,並安排社會企業進駐商場旺舖;

3)集中於觀塘、東涌和天水圍等地區,發展具保育元素和地區特色的社會企業,例如在天水圍濕地公園經營手工藝和戶外繪畫班、在觀塘經營廢紙回收等。

特首曾蔭權今年初競逐連任時,已提出「創造就業助扶貧」的競選承諾,民政事務總署亦早於去年推出「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為社會企業提供起步資金。據悉,政府官員意識到社會企業的成效有限,但已經「洗濕個頭」,唯有「頂硬上」,另再盡快落實基建工程去創造職位。

缺乏營商知識 多3年內結業

研究社會企業的浸會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何順文說,「伙伴倡自強」計劃至今批出3800萬元予41個項目,預計只可創造750個職位,距離扶貧目標甚遠,他批評政府以社會企業解決失業乃「誤導市民」。何順文又引述外國經驗指出,絕大部分社企都在3年內結業,因營辦社會企業的社工或社福機構缺乏營商知識,不敵市場競爭。「社會企業搞便利店、回收店、開餐廳,全都不是社福機構的專長,很冒險!」

何順文建議政府,若社會企業「事在必行」,應集中透過社會企業培訓弱勢社群的工作技能,讓他們長遠能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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