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總主席堅持無錯不辭職
田總考慮增財政透明度 康文署索資料跟進
2006年3月24日
【明報專訊】就本報月初揭露業餘田徑總會主席高威林作為大股東的兩間公司,近年不斷獲得田總服務合約,疑有嚴重利益衝突一事,田總昨日首次透露,雖然田總批出服務合約前曾作招標,但高威林的公司並非每次都是以最低價投得合約,因為田總尚要考慮服務質素等其他因素,但田總會考慮因應外界意見,增加田總財政的透明度。
指高威林公司非首次以最低價獲合約
事件主角高威林昨晚首度開腔回應時則堅持自己的做法無錯,亦無意辭任主席一職。康文署昨則回應指,仍在跟進田總在選任服務承辦商時是否涉利益衝突,但消息人士指暫未能有定論。
康文署解釋,雖然田總已按署方要求,提供會議紀錄等資料,署方初步得悉,高威林事前已作利益申報及在會議中避席,但康文署仍需向田總索取進一步資料,以詳細了解事件。
本報月初報道,田總主席高威林旗下兩間私人公司,近年不斷獲得田總批出與馬拉松有關的服務合約,單是03/04年度合約金額便逾200萬元。高威林昨晚回應事件時堅持自己沒有錯,因為服務合約是經招標批出的,而事前他已申報利益衝突及避席。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高威林有利益衝突,曾建議他應辭去田總主席或不再任兩公司的大股東,但高威林不認為有此需要。已擔任田總主席逾10年的高威林,今屆主席任期本年底將屆滿(兩年一任),對於會否爭取連任,高氏沒正面回應,指他以往曾萌退意,但被挽留。高威林說,要找繼任並不太容易,因田總主席是義務工作,工作卻繁重。
學者倡資助機構引問責制
浸大體育學系副教授雷雄德說,近期不同體育總會的糾紛,反映政府或有需要對受政府資助的體育總會引入問責制,他指可供考慮的加強監管方向,包括探討總會最高管理層任期是否應有限制﹖財政透明度可否提高﹖以及應否限制體育總會的最高決策人(如主席)競投總會的服務合約﹖
田總每年接受康文署逾340萬元資助,康文署昨拒評高威林的做法有沒有問題,只是指受康文署撥款資助的體育總會,是受有限公司或註冊社團的條例規管,一切會務必須按會章辦事。若體育總會有任何失實行為或刻意瞞騙,有關總會須受相關法例制約,並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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