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鳥﹕性工作只是一個行業
2006年3月21日
【明報專訊】在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前夕,人大代表、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主任遲夙生建議「賣淫嫖娼合法化」,廢除內地禁制性工作者的法律。這建議甫出,立即招來一片質疑和反對聲音。在香港,性工作並非違法,卻一直被標籤和打壓。固有形象中的性工作者,到底有多少真實,多少誤解﹖她/他們實際的社會處境又如何﹖
因為不道德 所以不接受﹖
提起性工作者,不期然會想起一串負面的形容詞,「不道德」是最為大眾所用的指摘。為女性性工作者提供支援的團體——青鳥,其行政總監梁呂慕貞認為,討論道德觀這問題,應持開放和尊重的態度。她指出,道德觀會跟隨社會的改變而改變,「以前人們覺得離婚是不道德,有婚前性行為更要浸豬籠,但在今天,當有人離婚,或者未婚生子,大家會否覺得他們不道德﹖」
尊重別人不同的選擇
道德觀不單會隨時代改變,在同一時代,不同社群亦會有不同的道德觀。「你可以認為性愛合一才是道德,但亦有人認為性不一定建基於愛,重要的是我們應該接受差異,即使我們不認同,亦不應該強要對方遵從自己的道德觀。」梁太舉例,有教派認為性的功用是傳宗接代,因此教徒不可使用避孕套,不過他們亦不會歧視使用避孕套的人。「你可以不認同性工作者,但她們並無犯法,我們可否給予一份尊重,尊重別人與自己不同的選擇﹖尊重才能達至社會和諧。」
除「不道德」外,人們亦常將黑社會和毒品等問題連上性工作者,認為性工作者會令區內品流複雜,治安變壞,因此應該打擊。梁太指出,這是對性工作者不公平的誤解,「黑社會、毒品等在學校、娛樂圈、娛樂場所都存在,為何單單要與性工作者連上關係﹖」
「嫖客並非購買妓女回來,只是購買性服務。」梁太強調性工作亦為一個行業,賣的是性服務,就如其他服務行業一樣。當然,雛妓、販賣人口等行徑絕對要取締,但自主和不受操控的性工作者不應受到歧視和打壓。
文﹕邱勁勳
延伸閱讀﹕
《我的性活》(「性工作者拍攝她眼中的自己生活/工作」攝影集),陳惠芳著,進一步,2005
《性是牛油和麵包》,陳寶瓊等著,進一步,1999
《亞洲性坊間》,潘惠蓮等著,進一步,紫藤,2002
《香港女性性工作者經驗研究報告》,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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