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官商合作不等於勾結
2006年1月20日
【明報專訊】政務司長許仕仁昨日出席「社會伙伴關係」研討會時表示,政府、商界及民間機構3方的合作有助建構和諧社會,若政府與商界的合作被視為「官商勾結」,資源共享被視為「利益輸送」,3方就難以衷誠合作、造福大眾。
籲官商民共建和諧社會
許仕仁昨日在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主辦的「社會伙伴關係」研討會致辭時表示,香港有「慈善之都」的美譽,最有條件發展官、商、民3方的合作伙伴關係,共建和諧社會,故策發會轄下的社會發展及生活質素委員會下月開會時,會討論3方合作的課題,並向政府提供優化合作的具體建議。
許仕仁又反駁官商勾結的指控﹕「良好的伙伴關係,必須有信任的基礎,如果與商界合作就一定是勾結,資源共享就一定是輸送利益,那麼,政府、商界及民間機構就很難衷誠合作、共同承擔,攜手締造和諧社會、造福大眾。」
出席同一場合的行政會議成員兼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智思認為,「官商勾結」是社會上的「深層次矛盾」之一,但這問題的「起動者」卻是全港市民。
陳智思﹕市民是「起動者」
陳智思說﹕「香港本身的稅基狹窄,主要是依賴賣地收入。若市民不想看到官商勾結,那政府唯有不賣地,大幅度加稅,加醫療費用,都不知要加多少才足夠。這時候市民一定反對,不想加稅。又例如填海(市民)都不准填,那錢從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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