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界醫生﹕窮人病無藥醫
指專利權下藥價過高
2005年12月10日
【明報專訊】世貿於1994年就保障知識產權,簽訂 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簡稱TRIPS),以保護科研者研究成果,鼓勵研發,其中醫藥科研是重要一環。但《協議》被批評鼓勵藥廠只發展有市場價 值的新藥,造成「窮人病無藥醫」的荒謬情﹔但藥廠解釋,發展1萬種藥物,平均只有3種能夠推出市場,每次研究平均更要花上8億美金(約62億港元)。
定價太高 付不起「救命藥」
候任香港無國界醫生主席謝梓華表示,同意世貿有需要保障知識產權,以確保有人願意投資進行科研,向全球作出貢獻,「但現在回看,他們利用權利去做新藥,定價 又似乎太高,付不起錢的人就得不到他們的『救命藥』。」他指出,在目前世貿保障知識產權的框架底下,藥廠會主力發展有市場的藥物,造成「窮人病無藥醫」情 。
根據TRIPS,藥物專利的持有人有20年的專利權。謝梓華指出,研發一種藥物經年,同意有需要透過專利權保護,但藥廠取得專利權 後,其他人就不可以生產,「若那種藥被發現對大型傳染病有效,藥廠就可以隨意定價……價錢當然是由市場主導,但仍可以定得很高……若有人因為價高而取不到 藥,最終要死,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會贊同。」
世貿在2003年作出決定,准許最不發達國家及沒有製藥能力的國家,可以在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由國家發出「強制許可」,自行製造或入口價錢較便宜的仿製藥,再向藥廠作適量賠償。有關決定於今周獲得世貿成員接納,正式放入世貿協議之中。
謝梓華說,就算窮國可以利用「強制許可」讓窮人取得藥物,但它仍未能解決「窮人病無藥醫」以及「部分藥物太舊」兩個問題。他解釋,目前藥廠研製藥物的方針,很大程度是市場主導,例如不斷推出減肥藥,「若沒有市場價值,病人負擔不起,藥廠知道賺不到錢,就不會研究。」
謝梓華說,像肺癆、虐疾、昏睡病、黑熱病等仍然肆虐貧窮國家的疾病,每年不斷殺死幾百萬人,但由於利潤不可觀,沒有藥廠願意研究,就算有藥物,可能是三四十年前的產品,還留有當年的副作用,一直沒有進步過。
促售藥窮國彈性處理
那麼,保護知識產權與公眾健康兩者,又應該如何平衡﹖謝梓華呼籲,享有專利權的藥廠,研發不應純粹以市場主導,同時可考慮以較低價格,向貧窮國家出售藥物, 給予彈性處理,「個個都會話自己賺唔夠錢,但到了某個限度,應同時考慮公眾健康,國家是否有危急……我們現在不是討論吃了那些藥會更漂亮,或者會更健康, 而是為了保住性命。」
明報記者 陳立程、 羅永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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