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作保育 4項目申撥款
2005年9月13日
【明報專訊】政府早前推出自然保育政策,其中包括以管理協議與公私營界別合作,加強保育12個獲選為須優先保育的地點。而位於塱原、米埔及大埔等共4項的試驗計劃,初步獲得環境諮詢委員會的自然保育小組支持,稍後會將個案轉介自然保育基金,審議後會批出約542萬元撥款,預計最快可於今年11月前推行。
4項管理協議的申請,涉及地點包括拉姆薩爾濕地及以外的后海灣濕地、鳳園及塱原。塱原涉及兩宗申請,分別是香港觀鳥會及長春社。4項申請之中,以鳳園涉及的費用最多,達173萬元,由大埔環保會進行﹔世界自然(香港)基金會申請費用最少,只有80萬元,用以推行「綠魚兒助養」計劃,提升魚塘生態價值。
環保署官員表示,申請期截止後,署方與有關團體多次會面討論,最後認為該4項計劃可以提升有關私人土地的生態價值,因此亦表支持。環諮會自然保育小組擔心,由於計劃為期兩年,如何持續發展是其中一項審批重點,小組要求申請團體在計劃進行期間,手考慮透過贊助及其他經濟活動,令計劃在兩年後繼續進行。至於塱原一地有兩宗申請,該署要求兩團體溝通,避免資源浪費。
長春社理事熊永達表示,塱原的管理協議涉及23.8萬平方呎私人土地,計劃包括有機耕種、魚塘復修及研究各種雀鳥的進食模式。長春社會協助農民組織互助社,推廣有機蔬菜,鼓勵耕種活動,令計劃完成後可持續發展下去。
鳳園擬擴充 培育稀有品種
鳳園蝴蝶保育區管理委員會主席詹肇泰認為,鳳園至今納入管理的土地只有3萬平方呎,若計劃獲批,會擴充至17萬平方呎,以生境管理、物種保護及教育為管理模式﹔園內會設立蝴蝶繁殖室,培育稀有品種。保育區運作一年,發現裳鳳蝶、金裳鳳蝶及紅珠鳳蝶有增加象,但有待進行更全面的調查才可確定。
環保署官員說,另外8項公私營界別合作的申請仍在審批階段,由於涉及發展計劃,審批需時,預計到11月才有決定。據了解,環保署認為有部分申請儼如地產項目,若發展商拒絕讓步,可能不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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