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民﹕如何為下一波民主浪潮作準備 (摘錄)
作者為﹕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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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作為一種制度主要表現在普選和政黨的競爭。但民主亦可以如熊彼得(Schumpeter)所言,只是一種權力精英更替的玩意,與民主的政治平等、以民為主的信念相去甚遠。要真正實踐民主理念,建立公民社會是重要的一環。公民社會組織是推動民主化的動力來源,當民主制度建立以後,更有助其鞏固和深化。無論政制的發展如何,對民主 有信念的人士應致力建設香港的公民社會。
所謂公民社會是指由自主、多元開放的非政府組織所形成的一個社會領域。教會、工會、婦女、環保、人權組織都是公民社會的骨幹。
有別於中國傳統下的「民間社會」,西方的公民社會主要受兩種政治思想影響。其一是自由主義傳統(liberalism),認為國家的權力必須加以限制以保障 個人自由,而公民社會正是要制約國家權力,讓公民在一個自主的空間中追逐自己的利益。此傳統特別強調個體的自由和權利,亦容易置國家與社會於一對立面。
另一個傳統是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認為公民社會不單是防止國家侵害個體自由,參與公共事務更是個人「自我實現」的過程。此傳統強調公民 責任,視參與為美德。近年學者喜歡用「社會資本」的概念闡釋公民社會如何促進互信和合作,甚至包括官民間的互動。而在這兩種傳統之上,社會學家 Edward Shils認為公民社會最重要的價值是尊重與寬容,平等看待差異甚至敵對的群體,尊重對方的基本權利。
建設香港的公民社會
公民社會與民主有何關係﹖Maria Markus曾提出公民社會4個層次的功能﹕
1.以民間的價值與規範建立社會團體的身分和利益取向——宗教團體以其教義規範信徒的行為、工會教育會員何謂合理的待遇、行業從業員以加入專業團體確立其專業身分等。
2.發展社會的集體意識,維護傳統以至各種核心價值——譬如去年香港一群來自不同行業和組織的專業人士,聯合發表一篇宣言,提出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乃自由、民主、法治、寬容、公平等,呼籲香港市民要捍衛這些價值。
3.以社會的價值系統監察政府的施政——如公民社會基於其公平廉潔的信念反貪污捉葛柏、基於持續發展的信念反對填海、基於自由的信念反對23條。
4.當政府政策違反社會價值時作出「自我保衛」——公民社會組織往往以和平的方法捍衛社會的核心價值不受侵害,例如遊行示威、罷工罷課等。
這種富有自由主義色彩的公民社會與民主息息相關。它強調的是人民積極建構一套源於社會的價值系統,並以此系統監督政府的施政。相對於周期性地投票選出領導人,公民社會對公民的政治參與有更高的要求,亦令政府對社會有更強的回應性,因此能深化民主制度。
當然,公民社會並不能取替民主制度。因為擁有較多資源和政治動員能力的組織往往能透過媒體提出其訴求,向政府施加壓力。但這些訴求是否代表社會的共識,卻決定於公民社會是否能通過一個平等開放的「公共領域」(報紙論壇﹖烽煙節目﹖互聯網﹖)來進行理性溝通。如果社會缺乏共識,始於要透過民主制度來體現大多 數人的意願,否則施政如隨個別公民社會組織的訴求走,亦可能變成民粹主義。因此,一個有質素的民主制度有賴選舉、政黨、公民社會和公共領域的互動。
香港實行普選遙遙無期,在一個有「行政霸道」傾向的體制下,市民要保障自己的自由和權利、要確保政府施政以民為本,必須要壯大香港的公民社會,並為下一波的民主浪潮作出準備。
延伸閱讀﹕
1. Seymour Martin Lipset && Jason M. Lakin. The Democratic Century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2004)
2. Adam B. Seligman. The Idea of Civil Societ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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