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03, 2005

社工﹕整筆過撥款違基本法

社工﹕整筆過撥款違基本法

【明報專訊】政府決定停止向資助機構提供「過渡補貼」事件,可能會演變成一場訴訟。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皆指政府實施的「整筆過撥款」計劃,有違反《基本法》第144條之嫌,兩會正諮詢法律意見,研究提出訴訟的可能。

指計劃令員工薪酬下調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社署決定取消「過渡補貼」,但會提供一筆達8.2億、為期兩年的一次過特別撥款計劃。出席會議的12個社福團體皆批評,「整筆過撥款」計劃及停止發放「過渡補貼」,令員工薪酬不斷下調,影響服務質素。團體要求政府先檢討整筆過撥款計劃,其間延續過渡期的補貼。

正諮詢法律意見或提訴訟

社協福利事件關注委員會委員羅致光及社總會長張國柱皆表示,按《基本法》第144條指出,「原在香港各資助機構任職的人員均可根據原有制度繼續受聘」,但當局在2000年實施「整筆過撥款」計劃,已令不少社福機構員工被減薪裁員,若再取消「過渡補貼」,有關情會惡化,有可能牴觸基本法。

鄧國威﹕不牴觸基本法

張國柱表示,根據《基本法》,當局在回歸後應繼保障資助機構員工的聘用情不變,情有如《基本法》保障公務員一樣,加上較早前公務員為減薪問題勝訴後,更強化社福機構提出訴訟的決定,他們現正諮詢法律意見及在尋找一個1997年前已入職的合適個案,現時未可肯定何時可提出訴訟。

社署署長鄧國威回應說,按《基本法》第145條訂明,政府可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訂其發展、改進的政策,加上社福界是自願參加「整筆過撥款」計劃,故不存在牴觸《基本法》問題。但委員會委員不滿署長解釋,要求當局提交正式的法律意見文件。

委員會最後通過動議,反對政府計劃取消「過渡補貼」並要求社署撤回諮詢文件,並全面檢討一筆過撥款安排。但鄧國威拒絕收回諮詢文件,並強調政府對社福機構是有承擔。與會機構代表對此不滿,並即時離場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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